2024年4月6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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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提出程序是怎样的?如何提出
管辖权异议?
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
书,申请书要载明受诉法院没有管辖权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并说明应当由哪个法院负责管辖。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常常会涉及到管辖权的问题,如果当事人
认为受理案件的法院是不具有管辖权的,那么就有权利提出异议
申请。那么提出异议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的为大家介
绍管辖权异议提出程序相关知识。
一、管辖权异议提出程序
1、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
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日。
2、提出管辖权异议: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原先确定的证据
交换、开庭等程序要停止。
3、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等待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书生效。
4、根据生效裁定所确定的管辖,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二、管辖权主体
(一)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
辖权异议的人。
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
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
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之主体地位在法理上和实务中已得到
一致肯定,分歧在于原告、参加诉讼的共同原告和第三人是否享
有管辖异议权。 多数观点认为只有被告才享有提出管辖权异议
的权利,其理由有:
(1)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
辩状期间提交”,而在第一审程序中,有权利提交答辩状的当事
人只有被告。
(2)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
民法院管辖不提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
管辖权的法院。”该条更明确规定异议主体为被告。
(3)管辖法院是原告自己选择的,应当推定其认可受诉法院
的管辖权,否则,其不应向该法院起诉,即使其后来发现受诉法
院无管辖权,也可以通过撤诉的方式来否定法院的管辖权,因此,
原告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4)必要共同诉讼的原告自己申请参加诉讼,说明其已经承
认原告的诉讼行为,那么他应受约束不能再对原告选择的法院提
出管辖权异议。
(5)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不申
请参加诉讼而另行起诉。
(二)管辖权异议的主体范围
不仅包括被告,还应当包括原告、第三人。理由如下:
1、民事诉讼法并无明确将管辖权异议的主体限定为被告。
“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之规定,不应视为对
其主体的限制条件,而应当理解为对其提出时间的限制。而对于
民事诉讼法第243条,因其是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其
主要目的在于确认默示协议管辖在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合法性,而
默示协议管辖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无明文规定,故而该条在管辖
制度中没有普遍性,据此确定管辖权异议之主体的观点也就失去
其前提条件。因此,据此认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只能是被告的观
点是片面的。
2、原告应当享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一般情况下,管
辖法院虽然是原告选择的,但实践中也存在着法院受理原告的起
诉后,因特殊情况发生移送管辖、管辖权转移的情形,此时受理
案件的法院已非原告所选择的法院了。此种情况下,不能推定原
告当然认可相关法院的管辖权,而管辖关系到其程序利益,赋予
其管辖异议权无疑对保障其诉权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依据
法律规定,原告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享有上诉权,这正是原告作
为管辖权异议主体的一种表现。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有两种,一是
驳回异议的裁定,二是异议成立而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
裁定。对于后一种裁定不服而上诉的当事人显然是指原告。此时
管辖权异议裁定的标的仍为管辖权,因此,原告对管辖权异议裁
定的不服,实际上是对法院管辖的异议,只是这种异议的提出方
式为上诉。
3、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后来参加诉讼的原告也应当有权提
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共
同诉讼的原告必须一同参加诉讼,而不能另行起诉,即使不认可
提起诉讼的原告所选择的法院,他都必须参加诉讼,若他一参加
诉讼即被推定为认可提起诉讼的原告选择的法院,显然是不公平
的。而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3条,“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
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
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提起诉讼的原告选
择受理法院的行为,事先并未经共同原告承认,共同原告参加诉
讼后,如果不认可受诉法院的管辖权,应有权提出异议。
4、目前我国的第三人制度还存在较大缺陷,法院基于地方
利益考虑,有时甚至任意追加第三人,恣意扩张该院管辖权的情
形。若不赋予第三人管辖异议权,其很有可能成为地方保护主义
的牺牲品。因此,有必要赋予第三人管辖异议权。 最后,从管
辖权异议制度设置的价值来看,其目的在于监督法院行使管辖权
的职权行为,保证诉讼管辖制度的正常,程序正义能够得到实现,
而非单为某一方当事人创设某项权利。因此,笔者认为管辖权异
议的主体应当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管辖权异议提出程序,当事人必须在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权异议时限内提出申请,然后法院审理后
作出裁定。还为大家介绍了管辖权主体相关知识,管辖权主体的
范围可以是被告,还可以是原告或者第三人。更多相关知识您可
以咨询清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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