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三十一条解读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三十一条解读


2024年4月30日发(作者:)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关于电子开标流程的规定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条解读

小编的话:今天发送对《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条的解读,这一条是关于电子

开标流程的规定。

解读人张利江,其于2003年开始探索招投标业务的电子化,于2008年主持建成全

国第一套全流程网上招投标平台并建议国家对电子招标投标予以立法认可;自2009

年起全程参与《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起草编制,2012年借调至国家发改委帮助中

国招标投标协会专职从事该办法的论证、调研等工作。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条文

第三十条 开标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招标人和投

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解密全部完成后,应当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条文解读】本条是对电子开标流程的规定。

数据电文形式开标流程本质上与纸质形式开标无异,本条只是根据电子开标的主要

流程进行了规定。应当说明的是,电子开标是一个完整的流程,除了本条规定外,

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实践做法进行。完整的电子

开标流程要点如下:

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事先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设定开标会主

持人。电子开标与纸质开标一样,需要主持人。开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

理机构相关人员主持。主持人负责整个开标过程,根据系统事先设定的权限按流程

进行操作。交易平台在电子开标中的作用仍然是辅助性、工具性的。

2、参加开标会相关人员电子签到。电子签到是参加开标会的全体人员向开标主持人

报到。

3、开标时间一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投标文件。

4、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主持人、监标人显示投标文件的数量。投标文件少于3

个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示主持人是否继续开标。主持人根据实际情况

决定继续开标或终止开标。

1

e招标学苑 · 电子招投标思想领袖和行动先锋的交流平台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5、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验证并公布投标文件不被篡改、不遗漏及其投标过程的记

录。

6、主持人在线发出指令,要求招标人和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

如出现解密失败的情形,主持人提醒投标人采取招标文件规定的补救措施进行。解

密所需时长一般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前在

系统中设定。解密可同时操作,无需按照投标文件依次进行。

7、按规定解密完成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所有已解密的投标人展示开标记录

信息,包括标段(包)编号、投标人名称、报价、工期(交货期)、投标保证金金

额、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该环节相当于纸质形式的唱标,但

在电子开标形式下无需唱出,并可一次性展示。

8、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主持人应当

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当场作出答复,并在开标记录中形成异议及答复记录。

9、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相关人员电子签名确认。

交易平台应当留出一定的时长供所有投标人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时间结束后,如有

投标人未签名的,监标人可以替其签名并作出说明。

10、经电子签名确认的开标记录表向所有投标人公布,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向社会公众和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发布。至此,整个电子开标流程结

束。

2

e招标学苑 · 电子招投标思想领袖和行动先锋的交流平台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关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的处理规则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一条解读

小编的话:今天发送对《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解读,这一条是关于投

标文件解密失败时的处理规则。

解读人张利江,其于2003年开始探索招投标业务的电子化,于2008年主持建成全

国第一套全流程网上招投标平台并建议国家对电子招标投标予以立法认可;自2009

年起全程参与《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起草编制,2012年借调至国家发改委帮助中

国招标投标协会专职从事该办法的论证、调研等工作。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条文

第三十一条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

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

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

进行。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

文件的要求作出响应。

【条文解读】本条规定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的处理规则。

一、解密失败问题的处理

尽管实践证明解密失败是小概率事件,但作为规范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则,招标

人应当预先考虑到当解密失败情形发生时的各种处理方法和预防措施,消除招标投

标活动当事人使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疑惑和顾虑,引导各方树立风险防范意识,

配合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解密失败的原因多种多样,本办法从归责角度分两种情况对解密失败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时间截止后,投标有效期开始计算。投标有效期内的投标文件对招标人和投标

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电子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已到,表明已

进入投标有效期,此时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将削弱投标的竞争性。电子开

标时,主持人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不进行解密或因其数字证书

保管不善导致遗失、错拿、未及时展期或输错密码等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实现解密或

者未完成解密,由此其他人员无法获知其投标文件的任何信息,所以本条规定视同

其撤销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截止后投

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由招

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3

e招标学苑 · 电子招投标思想领袖和行动先锋的交流平台


发布者:admin,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www.yc00.com/web/1714411754a2441294.html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

  • 暂无评论

联系我们

400-800-8888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admin@example.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