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3日发(作者:win7哪个版本最流畅稳定)
电子证据检验报告评语
一、电子数据的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的证明力均需实质审查后再
下结论首先第一个问题,什么是电子数据的检验报告?我跟业内非常
资深的电子数据鉴定人高显嵩老师交流时,他说在实务中电子数据类
的检验报告很少见,一般都是鉴定意见。我接着问“用电子数据分析
出来的传销组织的层级、涉案金额等意见,一般是出具鉴定意见还是
检验报告?”我的意思其实暗含着,这类认定和意见应该是检验报告,
还称不上是鉴定意见。他表示他们对此也是用鉴定意见,而非检验报
告。实践中的这种选择自有他的道理,而我这里先重点要讲的是,客
观上确实电子数据类的检验报告较少见,但从总体框架看,电子数据
的意见书不管是用检验报告还是鉴定意见,对它们,我们都应该特别
审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对鉴定意见等,要让它们走下神坛,进行
质证,而检察官法官更要进行实质性审查。其实,对签字的审查、甚
至对检材来源的审查,都是形式审查。如果没有能力进行实质审查的
话,那就借助专家辅助人进行实质审查。这里还有一个小观点:我们
并不能天然地认为检验报告的效力就一定低于鉴定意见,有时检验报
告可能更可靠。当然,也可以说,它俩的可靠性和效力,其实都没有
我们想象得那么高。我最近在看喻海松法官的书,他就谈到,我们不
能天然地认为检验报告的证明力要低于鉴定意见的,而要在具体案件
中具体审查和分析。我觉得这个观点非常重要。也正如前所述,我这
次报题目时“专家的正义”后面有个问号,其实就暗含了对专家意见
的审慎。因为我自己现在也在北京赛博威锋司法鉴定中心做顾问(主
要是向所里的9位电子数据鉴定人学习),所以,这一观点实际上也
是对电子数据领域鉴定和检验的一个反思。当然,我现在才刚开始学
习,还没有彻底反思的资格,也只是当下这个阶段的一点思考。
二、电子数据的检验报告是什么,和鉴定意见的区分标准是什么?
接着谈刚才那个问题什么是电子数据的检验报告?这就涉及到检验
报告是什么,和鉴定意见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它们的共同点都是对
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判断、出具意见。而最主要的区别原则
和标准,我总结喻海松法官的观点,那就是主要看有没有“资质”,
有资质的出具的是鉴定意见,没有资质的出具的就是检验报告。我们
国家的鉴定体制经历了改革,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
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发布后,我们的鉴定机构和鉴定类别均进入了
“法定时代”,逐步地设立了门槛和围墙,建立了登记管理阶段。法
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类,这三大类事项均有法定的、经过登记公
告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后又加上了环境损害类。而在这之外的事项
是没有鉴定机构的。但现实生活中,仍有很多其他类别的专门性事实
问题、科学问题需要专业人士分析及给出意见。这就导致我们一方面
要求鉴定机构、鉴定人要有资质,有法定资质的出具的意见才能叫鉴
定意见;但另一方面,我们又限制了鉴定的类别和主体范围。于是正
如喻海松法官所说的“两条腿”走路的格局就这样形成了:有鉴定资
质的出具鉴定意见,剩下的类别和其他主体出具检验报告。因此,在
喻海松法官看来,最重要的区分标准和原则就是看有没有资质。他还
观点鲜明地举例,像《价格认定书》,因为不是上述法定鉴定机构做
发布者:admin,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www.yc00.com/num/1715547876a2634837.html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