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

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


2024年4月24日发(作者:)

论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

李 翔

2004年,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将其具体化为“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

胡锦涛同志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

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

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

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

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所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

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

处的社会。

事实上,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是一个非常重视“和”的民族。

因此,中国人常说“以和为贵”,做生意讲“和气生财”,修身齐家要

讲“家和万事兴”。对于这样一个重视“和”的民族,和谐社会作为

一个社会理想早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就有了构想。“大同”世界就是一

幅和谐社会的景象。因此,可以说,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的理想乃是与中国传统文化中一贯的政治希求是一脉相承

的。那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大同世界的延续和升华,其实现途

径又是什么呢?可以说,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一个因素是法

律。豪不夸张地说,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前提与必经之路。究其原因有二。

一、构建和谐社会就是构建法治社会

和谐社会与法治具有内在的联系,民主法治作为和谐社会的第一

个基本特征,表明了法治对于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具体说来,法律

本身就是追求社会和谐的产物,和谐社会的性质包含着对于法治的要

求,和谐社会的每一个特征都包含着对于法治的需要。

(一)法律是追求社会和谐的产物

法律的产生,其原因是多重的。但其中一个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

为了解决社会矛盾,维护和实现社会和谐。

从各种法律制度产生的历史原因来看,法律是为了解决社会矛盾

而产生的。中国古代的法字,写作“灋”,就有解决社会矛盾的意思。

《说文解字》:“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

从去。”其中的“廌”就是独角神兽,就是传说中的纠纷裁判者:“水”

旁也就意味着裁判纠纷应当像水一样公平。从西方和中国法律的产生

来看,结论也是相同的。在古希腊、古罗马,民商事法律是其最发达

的法律。但是如果没有民事和商事纠纷,他们就没有必要制定和发布

相应的民事和商事法律。民事商事法律无不是为了解决相关的民事商

事矛盾而产生的。中国古代社会最发达的法律是刑事法律。刑事法律

在中国一直具有优先的地位。但是,如果没有相应的刑事违法或者犯

罪的存在,刑法也就没有产生的社会基础。各种犯罪无不是对法律所

保护的社会权利的侵犯。犯罪一旦发生,就必然会出现犯罪者与受害

人、受害人亲属,乃至与整个社会之间的冲突。为了保护受害者,保

护受害者亲属,保护社会利益,于是人们不得不制定刑事法律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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