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法律文件中表示条款概念的词语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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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8日发(作者:win7配置更新100%不动)

英语法律文件中表示条款概念的词语翻译

英语法律文件中表示条款概念的词语翻译

摘要: 在法律翻译中,保持原文的正式严谨一向是译者恪守的原

则。但是一篇规范的法律译本不仅应体现在其具体法条的翻译,还应反

映在整部法律译本的细节之处,如原语的翻译与目标语法律文件用词

习惯的一致性。当译者遇到article, paragraph之类表示“条款”概念

的词语翻译时,常感到难以区分。本文主要探讨英语法律文本中的相

关用词的汉译,以期为今后的法律文件翻译工作提供些许借鉴。

关键词: 英语法律文件;条款;翻译

一、中文法律文件表示条款概念的词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第五十四条:“法律根据内容需要,

可以分为编、章、节、条、款、项、目。” 比如我国颁布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物权法》,共五编十九章二百四十七条。

二、英语法律文件中表示条款概念的词语。

英语法律文件中表示条款概念的词包括:part, chapter, article,

section, subsection, paragraph, subparagraph, annex, appendix

等。

三、中英文法律文件表示条款概念的单词对比与翻译。

1. “Part,” “Chapter”和“Section.”“编”主要是用于法典

中几个相对独立部分的划分;“章”主要用于该法律规定中几个相互

联系的部分的划分;“节”是章的下一个层次的划分,但并不是每

“章”都必须要有“节”,而是在某些章里,有多个层次的内容需要

区分表述。因此,从中英文表示条款概念大小的用词来看,一般情况

下,“part”, “chapter”和 “section”分别对应中国法律文本中的

“编”、“章”和“节”,(“编”通常也称“部分。”) 但在英文

法律文件里,“Section”有时也从属于"article", "section"的其它译

法,笔者会在下面的内容专门讨论。

2. “Article.”“Article”一般译为“条”。根据《布莱克法律字

典》(Black’s Law Dictionary. Garner, 1999:106), Article: A

separate and distinct part (as a clause or stipulation) of a writing,

esp. in a contract, statute, or constitution.即“宪法、制定法、或合

同中单独的,显著的部分;”在中国,法律规范的“条”,也是组成

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如《刑法》由452条组成。又如,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s on the Law of the Sea of 10 December 1982

(《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共有320 articles(320

条)。从以上中外权威的工具书对article的释义和现有的一些译文来

看,将之译为我国法律条文中的“条”是合适的。

3. “Section.”关于“section”的译法,笔者认为该词在原英文

法律文件中的位置不同,则译法不同,目前大致有三种,分别为

“节”“条”和“款”。

(1)译为“节” 从已有的被广泛认可的Agreement on Trade-

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以下简称Trips协

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译文对照中, Part 3(第三部

分)Enforce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知识产权的实

施》)包括5个section(节),每个section(节)又包括若干

article(条)。译本将Part3(第二部分)的“SECTION 1: GENERAL

OBLIGATIONS”译为“第一节:一般义务。

(2)译为“条” 这种译法是在文件中没有出现一般意义上表示

“条”的"article"时替代“article”使用。在此情况下,"section"译

为“条,” “subsection”则译为“款”。 根据A Dictionary of the

Law (Clapp, 2000: 389),Section:a subdivision of a statute or

document, represented by the symbol§. Most statutes and codes

are divided into sections.(陈忠诚,2000:605)

(3)译为“款。”这是由英文的行文习惯所决定的,如上述《美国

宪法》中第1-4条(article)中有数目不等的“section”,根据汉语

条款概念大小,应译为“款”,而不译为“节。”

4.“Annex”与“Appendix。” 这两个词容易混淆,在各专业

词典中的意义也不够清晰。如Black’s Law Dictionary. Garner 1996

(《布莱克法律字典》)Annex, n, Something that is attached,

such as a document to a report or an addition to a building.

Appendix, n. a supplementary document attached to the end of

writing.又如《元照英美法字典》(薛波,2003)Annex, n.(1)附加物;

附件;附錄 Appendix, n.附錄;附件;補遺.指附在文件末尾後的補充

性文件。其中的英英解释模棱两可,英汉翻译也基本为附件、附录,

并未进行详细区分。笔者认为,翻译时关键应该先弄清汉语中“附录”

与“附件”的区别。

四、总结

本文对英语法律文件中常见的表示“条款”概念的单词与中文法

律规范的“条款”概念用词进行了对比,通过实例分析总结了它们的

翻译规律,最后得出结论,以上英文法律文件中表示条款概念的词语

的中文译文有规律可循但同时也存在不确定性,译者需在翻译的时候

通观全篇,认真分析后再确定译法。

参考文献:

[1] Black’s Law Dictionary,Bryan A. GarnerGarner Thomson,

West,2007.

[2] 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3]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s on the Law of the Sea of 10

December 1982.

[4] 《法苑译谭》,陈忠诚,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0。

[5] 《元照英美法字典》,薛波,元照出版公司,2003年05月。

[6] 《出版词典》,边春光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2。

[7] 《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8]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11]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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