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

协商民主


2024年4月29日发(作者:手机格式化在哪里)

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研究文献综述

内容摘要:协商民主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西方政治学界兴起的一种新的民主理论。

它是在对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民主的批判吸收发展起来的。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更为直

接的民主形式,唤起了理性立法、参与政治和公民自治理想。本文首先介绍了协商民主理

论的涵义、总结分析协商民主理论的特征与价值,最后阐述了协商民主理论的研究对我国

民主政治发展的启示。

关键词:西方;协商民主;研究;启示

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理论的兴起,主要是对西方多元文化社会潜藏

的道德冲突,种族文化团体之间认知差异、多数人难以有效地参与公共决策等西方社会面

临的诸多问题的回应。协商民主,作为民主的一种形式,它着力强调公民对于公共利益的

责任和对民意的质的提升,力求通过公共协商,使得各方面都能了解彼此的立场,就决策

和立法达成共识。协商民主理论是对西方竞争性民主模式的反思与替代,它的兴起与发展

是西方社会的现实反映。本文主要通过对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研究现状作回顾与总结,对于

我们正确认识西方的协商民主理论,吸取协商民主理论的精华来指导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一、西方协商民主的内涵

自20世纪80年代协商民主理论复兴以来,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于什么是协商民主,

都给出了不同的定义。总结近二三十年来西方学者关于协商民主内涵的观点,可以归纳为

以下几种:

(一)协商民主是一种决策机制。米勒认为:“当决策是通过公开讨论过程而达成,其

中所有参与者都能自由发表意见并且愿意平等地听取和考虑不同的意见,这个民主体制就

是协商性质的。”这种决策不仅反映了参与者先前的利益和观点,而且还反映了他们在思考

各方观点之后作出的判断以及应该用来解决分歧的原则和程序。亨德里克斯认为,“在协商

民主模式中,民主决策是平等公民之间理性公共讨论的结果。正是通过追求实现理解的交

流来寻求合理的替代, 并做出合法决策。”从决策的角度来看,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协商过

程才能够形成具有民主合法性的决策。

(二)协商民主是一种民主治理形式。乔治·M·瓦拉德兹认为:协商民主是一种具有巨

大潜能的民主治理形式, 它能够有效回应文化间对话和多元文化社会认知的某些核心问

题。它尤其强调对于公共利益的责任、促进政治话语的相互理解、辨别所有政治意愿,以

及支持那些重视所有人需求与利益的具有集体约束力的政策。

(三)协商民主是一种民主的团体组织或政府形式。科恩认为, 协商民主是指一种事

务受其成员的公共协商所支配的团体。这种团体的价值将民主本身视为一种基本的政治理

想, 而不仅仅是可以根据某一方面的平等或公正价值来解释的衍生性理想。库克也指出:

如果用最简单的术语来表述的话, 协商民主指的是为政治生活中的理性讨论提供基本空间

的民主政府。

(四)协商民主是一种秩序良好的宪政民主。罗尔斯等认为,协商民主不是政府决策

的一般模式,而是“一个秩序良好的宪政民主” 。他指出:协商民主包括三个基本要素。

一是公共理性观念,尽管并不是所有这些观念都相同。二是宪政民主制度架构,这种架构对

协商性立法实体设置进行了具体规定。三是公民们自身一直具有的知识和愿望,即普遍能

够使自己在政治行为中遵循公共理性,并以此实现他们的政治抱负。这些要素直接涉及选

举中的公共财政、关涉到为根本公共政策问题的有序而严肃讨论提供公共机会。

(五)协商民主是一种民主决策程序。按照埃尔斯特的界定, 协商民主就是所有受到

政策影响的公民或其代表, 都应该能够参与集体决定, 而这集体决定是秉持理性与无私态

度的参与者通过讨论、协商的方式形成。古特曼和汤普逊认为, 所谓协商式民主指的是这

样一种民主政治形态,即公民通过广泛的公共讨论的过程, 各方的意见在公共论坛中互相交

流, 使各方了解彼此的立场和观点, 并在追求公共利益的前提下, 寻求并达成各方可以接

受的可行方案。在这一形式和结构中,它强调公民之间的权利和机会的平等以及公民自我意

识的独立和充分表达,通过实现个体目标策略的转换和个人偏好的转移,最终形成公意和共

识。这样的民主模式强调所有公民的参与和讨论,达至的结果中凝聚了全体或多数公民的或

多或少的利益和追求,代表了一种新的民主观念。

综合上述的观点,协商民主就是使公共决策的过程不再是一个封闭的、单方面的过程,

而是一个与公众互动的过程,目的是听取公众的观点,实现更大程度的公民自治和科学决

策。从这个意义上展开,可以理解为在政治共同体中的公民通过正式的、自由平等的对话、

讨论、审议等方式,参与公共决策和政治生活的过程即为协商民主。它强调通过平等公民

之间理性公共讨论,实现理解的交流来寻求合理、合法的民主决策,是以公共利益为导向

的政治讨论,是看待民主政治的一种新视野和新模式。

二、协商民主的特点

作为20 世纪后期兴起的协商民主理论,其主要在于承认并接受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存在

差异和分歧这一事实的基础上,公民通过自由平等地讨论、对话和交流等形式,实现决策的共

识,它的核心内容是基于理性的公共协商。由此,我们可大致总结出协商民主的几个主要

特征:

(一)平等性。协商是民主的,在一定程度上,它以自由平等的公民实现理性一致为

基础。协商政治是为了维护民主,它的程序不应该总是偏袒优势个人和团体。这就意味着,

一方面每个公民的地位都是平等的,现有权力当局不能影响参与者的实际地位,他们都拥

有平等的机会来接触有关政治和政策的信息和发表见解;另一方面,每个公民的发言都应

给予平等的关注和考虑。这种民主协商观念意味着一种规范的政治合理性理想,为使决策

合法化,每个公平的理由都必须给予平等的关注和考虑。

(二)公共性。协商民主公共性特征主要从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及协商结果等方面得

以体现。从协商内容角度看,协商的主要目标不是狭隘地讨论私人领域的问题或追求个人

利益,而是利用公共理性去寻求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所有社会成员愿望的政策。所以,公

共领域的议题都是协商民主作用的重要对象。从协商方式的角度来看,协商民主是通过公

共讨论、公开听证、面对面的交流和探讨,使各方了解彼此的观点和主张,并在理性思考

的前提下,改变自身偏好,或者说服他人接受自己的理想选择。最后是协商结果的公共性。

由于公民在协商中能够基于正当性平等、自由、开诚布公、理性地行使权力,集合所有参

与者的意愿,形成公共意志,在公共理性的基础上推进政治决策和社会治理。

(三)合法性。大多学者都普遍认为合法性是协商民主存在的基础,因为合法性涉及

的是政治正当性的问题。通过对理性的尊重和利用,民主合理的程序能够保证利用理性来解

决多元分歧与冲突。在充分尊重和吸纳民意基础上,同时注入了经过公开审视过的集体理

性制定的政策,必定会得到民众的支持与配合。总而言之,协商过程的政治合法性,不只

是因为它碰巧符合大多数公民未经审视的偏好,而且还是因为它是基于集体的理性反思的

结果,这种反思是通过政治上平等参与和尊重所有公民道德与实践关怀的政策确定活动而

完成的。

(四)责任性。由于各方利益的多元性,要想保证协商结果能够聚合现存的各种愿望

和要求,协商民主就必须是一个有着既定责任和要求的政治运行过程。协商民主过程中的

责任不仅意味着确定政治责任的来源, 而且还要提供认识上的责任, 即要弄清楚何种意识

形态导致特定的方法路径和社会后果的责任; 对其他作为理由和观点的信息作出回应的责

任;根据协商过程提出的观点和理由修正各种建议以实现共同接受的共识的责任。总之,在

协商民主之中,公民不但有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与公共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还有责任对

公共权力机关进行认可、监督和支持,不断在促进国家权力规范运行的同时,保障公共决

策和意愿的有效表达。

三、协商民主的内在价值

作为一种新兴的民主范式,协商民主在现实的社会政治生活中具有超越已有政治模式

的意义。协商民主在促进决策的合法化、培养公民的公共精神、控制行政权力膨胀, 以及

促进多元文化的融合等方面表现出了极大的社会价值, 同时从世界层面以及各国的经验现

实来看, 协商民主的多样性实践也体现了一种民主的趋向。

(一)协商民主促进决策合法化,提升决策质量

合法性是公共政策的生命。一项政策只有具有合法性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同和遵循。在

现实社会中,公共政策的合法性基础源自于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和接受,当且仅当政策得

到广泛的社会支持,它才能拥有较高水平的合法性,获得较高水平的政治效能,因此才能

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协商民主能够通过讨论、审议等过程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

民主协商能包容所有政策利益相关者平等地参与讨论,这一方面,经由这种过程的决策结

果,因为民众的认同与支持,在政治上是正当的;另一方面,在获得如此广泛真实的信息

材料基础上做决策能提升决策的质量。

(二)协商民主有利于培养公共精神

良好的公共精神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础。协商民主是构建这一基础的重要途径。首先,

协商民主能够培养出健康民主所必需的公共道德精神,政治共同体成员之间的相互理解、

相互尊重;尊重他人的需求和道德利益,妥协和节制个人需要的平等与尊重的道德精神;

其次,协商民主能够形成集体责任感。协商民主能够使人们看到,政治共同体的每个人都

是更大社会的一部分,承担责任有利于促进共同体的繁荣;第三,协商民主能够促进不同

文化间的沟通与理解,形成包容与合作精神。通过公开的对话、交流和协商,各种文化团

体之间就会维持一种深层的相互理解,从而成为建立参与持续性合作行为所需要的社会信

任的基础。

(三)协商民主有利于制约行政权的扩张

20 世纪以来, 行政机构的权力或者说官僚自由裁量权日益膨胀。怎样控制行政权力的

非民主取向,已经成为各国学者关心的重要问题。在协商民主论者看来,限制行政权力膨

胀的恰当途径是施行协商民主,实行协商的民主立法模式。协商民主能实现所有政策协商

的参与者都有确定问题、争论证据和形成议程的同等机会,协商过程能够包容各种不同的

利益、立场和价值,协商能够使讨论和决策过程中的社会知识最大化。如果行政机构能够

真正通过公共协商而承担责任,那么其权力的扩张或许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四)协商民主弥补自由民主的不足

以代议制为基础的自由民主体制是以个人主义和利益为取向的民主模式,随着国家角

色、政体规模的变化,这一具有私人化倾向的理念越来越不适应人类面临的各种新问题,

特别是各种公共利益问题。而重新强调公民对于公共利益责任的协商民主,改变了重视自

由而忽视平等的传统,要求通过共识来达成决策的形成,协商民主通过平等自由的对话来

寻求利益与责任的最佳平衡点,从而弥补自由民主中个人主义的不足。

如上所述, 协商民主具有诸多社会价值。然而, 在当前具有多元文化的社会中, 在冲突

日益激烈和多样化的社会中, 实施协商民主还面临着很多问题和局限性, 我们亦不容忽视。

瓦拉德兹将这些问题归纳为三个方面: 统一或共同的政治共同体缺位、认知和道德的不可

通约性、不同团体之间存在的不平等。

四、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研究意义与启示

协商民主对于缓解资本主义国家面临的危机如阶级对立、种族冲突、多元文化及维护

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都起了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从中借鉴有益的东西,从而

推动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协商民主理论启示我们,民主不仅仅体现为自由选举,更主要地体现为参与决策;决

策的过程不是领导拍板的过程,而是民主协商的过程;民主协商不是既得利益集团“俘获”

政府的共谋,也不是政府为自己已有的决策提供理由而召集举行的所谓“论证”会议,而

是各利益团体就某些公共事务充分表达各自利益和意见,通过讨论协商最终产生公共政策。

协商民主理论的这一核心思想,将我们的民主化建设工作重心从“公投”和选举引向自由

平等的辩论和协商。

与此同时,协商民主完善了我们对于民主过程的理解。强调以公开讨论的形式产生公

共政策, 而不仅仅是通过选举把公共决策权力完全交给精英人物。协商民主强调通过公共

协商来解决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它强调有组织的公民团体通过互相沟通协商理解,协

调各自利益,从而形成决策。那么对于中国来说,开发以团体为单位的协商民主而不是以

个体为单位的选举民主可能更有价值。

五、结语

任何一种理论都来源于实践,同时又要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只有经过实践的检验才能不

断发展、不断完善。作为民主理论的一种新范式,协商民主理论与实践、现实更是密不可分。

正是由于其跟现实的密切性,所以不同地域的研究有所差异。以上归结了西方学术理论界对

协商民主研究的不同,以期我们在认识、理解协商民主时对不同研究有所区分,特别是在推进

国内协商民主发展过称中,一方面要加强与西方的学术交流与沟通,借鉴、吸收西方的优良成

果,另一方面又要顾及中西方文化传统和现实政治制度的不同,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协

商民主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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