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选和「选举人」制度

美国大选和「选举人」制度


2024年4月27日发(作者:电脑文件被删除了怎么找回来)

美国大选和「选举人」制度

11月2日,美国将举行四年一度的总统大选。但按美国的选举制度,它不

是在全国范围内计算谁赢得注册选民的「人头票」多数来确定赢输,而是

按照总共538张「选举人票」计算,哪个候选人赢得超过半数的270张,

谁就是美国的下届总统。

上次美国大选时,由于出现查票纠纷,不仅中共、古巴、马来西亚等国家

的官方媒体借机嘲讽美式民主,批评美国的「选举人」制度不体现一人一

票、多数当选的民主原则;也有不少普通人弄不明白美国为什么要实行「选

举人」制度,而不是按人头票计算。但如果对「选举人」的历史和作用稍

加了解,就会发现,恰恰是这种选举方式,体现美式民主的特色,并保证

著美国宪政制度的稳定和有效。

在二百年前美国刚建国时,美国的先贤就设计了「选举人」制度,当时主

要目的是为了防止政客向选民虚假承诺骗取选票,由「选举人」间接选总

统,以避免弊端。但今天这层意义已消失,它和间接选举无关,也没有实

际的选举人,只有「选举人票」。这种制度主要是为了尊重各州的权利,

它是美式民主的放权、尊重地方州权的体现。

美国全部「选举人票」共538张,是参议员(100名)、众议员(435名)、

华盛顿特区代表(3名)的总数。参议员按州分配,50州每州2名;众议

员按人口产生,约50多万人选出一名。例如纽约州约有1,600多万人口,

就有31名众议员,再加上2名参议员,总共有33张选举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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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选举人票制度,任何一个总统候选人如果赢得了这个州的多数人头

票,就算赢得了这个州的所有选举人票,被称为「赢者通吃」。候选人在

各州赢得的选举人票累计超过538票的一半(270张),就当选总统。

由于是采用赢者通吃的计算方式,那么就可能出现候选人赢了全国按人头

计算的普选票,却因选举人票没过半而输了大选的现象。例如,上次大选

时,在全国人头票中,民主党候选人戈尔比共和党候选人布什多出50万

张,但由于最后在佛罗里达州布什赢了戈尔几百张人头票,按赢者通吃原

则,布什就赢得了该州的全部25张选举人票,因而使他的选举人票在全

国超过半数,而当选了总统。

美国一直有人认为「选举人」制度不合理,呼吁废除,改采全国按人头计

票制度,谁获多数票谁当选。据《选举团和宪法》(Electoral College and

the Constitution)作者、丹佛大学法学教授哈德维(Robert M. Hardaway)

的研究,过去两百多年里,美国国会曾有700多项法案要取消「选举人」

制度,但最后都以失败告终。以200年计算,等于平均每年就有近4次,

但为什么都没有通过?

原因是,美国先贤设计的这种选举制度不仅适合美国联邦制的国情,并且

更体现民主的真谛:在服从多数的同时,能够尊重少数。具体来说,它有

四大好处:

第一,保护小州的利益。美国是联邦制,50州其实相当于50个「州国」,

「州国」和「省」的概念完全不同。「省」意味中央集权,「州国」是联

邦。美国各州都有独立司法和立法权,例如州巡警不通知对方,不可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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