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9日发(作者:视频压缩)
微软侵权取证有妙招
近几年来,微软在中国进行了一系列打击盗版侵权的行为,据不完全统计,其中大部
分以微软胜诉告终。
微软胜诉1:2010年 微软起诉大众保险公司 获赔217万
事件经过:2008年至2009年4月期间,微软公司发现,大众保险公司至少安装使用
了9种盗版微软软件共计450套,故发函请被告对其使用微软软件情况进行调查,并回复
核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之后,原、被告就软件采购问题形成《会议纪要》,约定由被告向原
告采购一批正版软件,并签署采购合同。此后,被告提出在30万以内采购软件,原告未
同意。因被告未按照《会议纪要》的约定履行采购方案,微软公司提起诉讼。
在起诉的同时,微软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申请,随后法院至被告经营场所对被告使用
涉案软件情况进行了证据保全。
另外,微软公司还向法院提交其向被告公司发出的主张权利的律师函,与多次协商形
成的《会议纪要》。在《会议纪要》里约定:“双方都有诚意继续通过商务谈判来解决大众
保险使用微软软件正版化问题。”微软方指出,从这种表述中,虽然被告没有直接承认其使
用盗版软件,但从侧面看实际上被告已经承认其盗版使用微软软件的行为。
2010年4月2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裁定大众保险公司侵权,责令大众保险
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微软公司包括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人民币
217万余元。
微软胜诉:2010年 微软起诉韵某公司 获赔35万
事件经过:微软公司经调查发现,韵某公司及杨某代理销售的HP笔记本电脑,存在
未经其许可安装 Windows XP Professional Edition、Microsoft Office Professional
Edition2003软件的情况。
为了取得证据,微软聘请了一家专业知识代理公司取证。2009年6月至同年10月
26日,该代理公司及深圳公证处公证人员共8次前往韵某公司处 及其销售门店、商铺,
购买了共11台笔记本电脑,合计金额55217元。这些公证购买的11台HP笔记本电脑中
均装有微软WindowsXP专业版和微软 Office2003专业版计算机软件,而(经微软鉴定)
这些软件均无相应的正版证明或授权使用许可协议。
2010年4月,法院判定:韵某公司、杨某立即停止侵犯微软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的行为,韵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微软公司赔偿经济 损失人民币35万元;
杨某在人民币5万元的范围内对韵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杨某还要另行向
微软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
微软胜诉:2009年 微软起诉上海宏图三胞侵权 获赔70万元
事件回放: 2006年6月,微软发现上海电脑零售市场上存在一定程度的非法预装软
件侵权现象,其中上海宏图三胞电脑发展有限公司及上海宏图三胞百货公司的侵权事实明
显。
2009年8月至10月,微软公司的代理人员在上海市长宁区公证处的监督下,随机在
这两家公司不同门店内共购买了6台不同品牌的计算机,发现其 全部预装了未经授权的
WindowsXP及Office2003等微软软件,主管部门随即进行了处罚。
2008年1月,微软公司的代理人员在上海市公证处的监督下,再次发现上海宏图百
货有限公司销售预装了盗版软件的计算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6月11日受理了本案,最终于2009年9月22
日对本案作出判决:要求上海宏图三胞电脑发展有限公司及上 海宏图三胞百货公司两被告
停止非法预装、销售微软公司计算机软件的行为,并赔偿微软公司经济损失70万元人民
币。
微软胜诉:2009年微软起诉蕃茄花园侵权 被告单位被罚877万元
事件回放:2004年5月11日,番茄花园网站成立,主要提供Windows XP等盗版
软件下载服务。网站涉嫌侵权的产品中涵盖了微软等多家知名软件厂商的多种软件。
2008年6月,在国家版权局和公安部组织的打击网络侵权专项治理工作中,代表美
国微软、甲骨文等巨头利益的商业软件联盟(BSA)代表向国家 版权局及公安部进行了投诉。
2008年8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孙显忠、洪磊等被分别抓获归案,经公安机关侦查,
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后,成都共软以及四名相关被告人以侵犯著 作权罪被提起公诉。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在今年六月公开审理后于今日做出上述一审判决:番茄花园网
站负责人洪磊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 币;策划并操控番茄花
园商业运作的主犯孙显忠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成都共软
市场总监张天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 10万元人民币;参与开发和制作番茄花园
盗版软件的被告梁焯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被告单位成都共
软被判处罚金877万余元,并 罚没违法所得292万余元。
据悉,这是我国第一起打击大规模网络软件盗版行为的成功刑事案例。
微软胜诉:微软起诉中关村“攒机商” 获赔46万元
事件回放:2008年10月至11月间,微软公司所委托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在公证处
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先后在被告位于海淀区中关村海龙大厦、鼎 好电子大厦的四家销售门
店多次随机购买了12台电脑。经微软公司鉴别认定,上述12台计算机中所安装的
Windows XP及Office 2003软件均未经微软公司授权许可,属于盗版软件。
2009年6月8日,微软公司将北京思创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构成侵权事实并具有惯常性和持续性,索赔人 民币50万元。
7月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被告北京思创未来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公司”)赔偿原告微软公司人民币共计46万 余元。
微软胜诉:微软起诉上海大亚因软件 获赔40万元
事件回放:2006年3月,在微软公司检举下,大亚信息公司遭到上海市版权局的盗
版调查,执法人员在大亚信息公司的办公场所内抽查了16台办公 电脑和1台服务器,发
现其全部都安装使用了未经授权的微软软件。
此后大亚信息公司在版权局接受询问时承认其所有的74台办公电脑中,仅有26台笔
记本电脑中预装了正版的Windows操作系统,其余均使用盗 版产品。
2008年11月,微软公司向上海二中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大亚信息公司立即停止侵
权并删除未经授权的微软软件,赔偿经济损失47万元,上海二 中院于作出一审判决:大
亚信息公司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微软40万元。
据悉,大亚信息是国内上市公司中首次因涉嫌盗版侵权而被证监会以公告形式进行披
露的公司。
除了以上披露的侵权案例,微软还于本年度8月份,以“陷阱取证”的方式将上海昶
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告上法庭。微软公司称,三被告侵害 了其Microsoft
Windows XP Professional(微软视窗XP专业版,下称微软XP)软件的版权,主张被告
立即停止安装、销售并且删除未经授权的微软XP软件,赔偿原告直接经 济损失20万元
以及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共计32万余元,以及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但此案的审判结果
迟迟没有媒体披露。
另外,微软在中国还身陷了另一件侵权丑闻,微软中国MSN微博聚酷涉嫌中国台湾
微型博客服务商Plurk代码,事件最后以微软中国道歉收场。
发布者:admin,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www.yc00.com/xitong/1710784411a1815289.html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