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8日发(作者:)
1. 涉外因素(foreign element)指该民商事关系的主体、客体或内容至少有一项涉及本法域外因
素
2. 法域(law district, legal unit, legal region),是指适用独特法律制度的特定地理区域
3. 国际私法中法律冲突(Conflict of Laws) 两个或两个法域不同内容的法律竞相调整同一民事
法律关系而导致的矛盾。
4. 统一实体规范(uniform substantive rule)是指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具体规定法律关系当
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5. 国际私法的名称:法则区别说(theory of statutes)、私国际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国际私法( international private law)、冲突法(conflicts law)
6. 冲突规范(Conflict Rules)指明某一类涉外民商事关系应当适用哪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的规范。
7. 冲突规范的结构之一范围(Category):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涉外民商事关系
8. 冲突规范的结构之二系属(Attribution):指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
9. 连结点(Point of Contact)连结点又称连结因素(Connecting Factor),是指冲突规范就范
围中所要解决的问题指定应适用何国法律所依据的一种事实因素,也就是冲突规范借以确定涉外民商事
关系应适用什么法律的根据、桥梁或纽带。
10. 单边冲突规范 Unilateral Conflict Rules
11. 双边冲突规范 Bilateral Conflict Rules
12.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ouble Rules for Regulating the Conflict of Laws
13. 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Alternative Conflict Rules
14. 系属公式(Formula of Attribution)指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经过各国长期的立法与司法实
践,逐渐抽象归类后形成的比较固定的系属类型。
15. 准据法(Lex Causae or Applicable Law),指经冲突规范援用以确定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
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特定实体法。
16. 识别(qualification,classification,characterization)是被指法院对案件性质予以确定的行
为
17. 反致 (renvoi,remission)(直接反致)狭义的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商事案件,法院按
照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而该外国法的冲突规范指定适用法院地法,法院结果适用了法院地
国的实体法。
18. 转致(transmission)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商事案件,甲国法院按照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
用乙国法,乙国的冲突规范又指定适用丙国法,甲国法院因此适用了丙国实体法
19. 间接反致(indirect remission)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商事案件,甲国法院依自己的冲突规
范应适用乙国法,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丙国法,而依丙国的冲突规范却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
因此适用自己的实体法作为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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