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规范-学术不端

学术规范-学术不端


2024年4月24日发(作者:)

学术规范

一、学术引文规范

(一)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

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

(二)学术论著应合理使用引文。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力

求客观、公允、准确。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均属学术不端行为。

二、学术成果规范

(一)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二)应注重学术质量,反对粗制滥造和低水平重复,避免片面追求数量的倾向。

(三)应充分尊重和借鉴已有的学术成果,注重调查研究,在全面掌握相关研究资料

和学术信息的基础上,精心设计研究方案,讲究科学方法。力求论证缜密,表达准确。

(四)学术成果文本应规范使用中国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及外国语言文字。

(五)学术成果不应重复发表。另有约定再次发表时,应注明出处。

(六)学术成果的署名应实事求是。署名者应对该项成果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道义

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凡接受合法资助的研究项目,其最终成果应与资助申请和立项通知相一致;若

需修改,应事先与资助方协商,并征得其同意。

(八)研究成果发表时,应以适当方式向提供过指导、建议、帮助或资助的个人或机

构致谢。

三、学术评价规范

(一)学术评价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学术评价应以学术价值或社会效益为基本标准。对基础研究成果的评价,应以

学术积累和学术创新为主要尺度;对应用研究成果的评价,应注重其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学术评价机构应坚持程序公正、标准合理,采用同行专家评审制,实行回避制度、

民主表决制度,建立结果公示和意见反馈机制。评审意见应措辞严谨、准确,慎用“原创”、

“首创”、“首次”、“国内领先”、“世界水平”、“填补重大空白”、“重大突破”

等词语。评价机构和评审专家应对其评价意见负责,并对评议过程保密,对不当评价、虚

假评价、泄密、披露不实信息或恶意中伤等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四)被评价者不得干扰评价过程。否则,应对其不正当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四、学术批评规范

(一)应大力倡导学术批评,积极推进不同学术观点之间的自由讨论、相互交流与学

术争鸣。

(二)学术批评应该以学术为中心,以文本为依据,以理服人。批评者应正当行使学

术批评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被批评者有反批评的权利,但不得对批评者压制或报

学术不端及其处理

案例1:“王志国论文”事件

“千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王志国,是加拿大资深科学家、

蒙特利尔大学教授、蒙特利尔心脏研究所某实验室负责人。今年6月,他在得知自己发表

在《生物化学期刊》的两篇论文有“图像问题”后,主动要求撤销这两篇文章。而这两篇

论文的另一名共同通讯作者(通常指研究课题的负责人——作者注),则是中国工程院院

士、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长杨宝峰;其参与单位,按排序分别为蒙特利尔心脏研究所、蒙特

利尔大学药学系,哈尔滨医科大学药理学系、心脏血管研究所;其经费来源,一部分来自

加拿大一方,另一部分来自中国,分别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和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

6月底,蒙特利尔心脏研究所在收到两篇文章撤稿消息后,立刻启动调查。9月2

日调查结束后,蒙特利尔心脏研究所认为:依据蒙特利尔心脏研究所研究机构方针以及科

学研究的最高道德标准,王志国偏离了蒙特利尔心脏研究所开展科学研究的道德标准,也

偏离了他作为研究人员的职责。为此研究所决定,取消王志国的科研权利和他的研究者身

份,关闭其实验室;另外,建议王志国同时将另外3篇已发表的论文撤稿。与蒙特利尔心

脏研究所的行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相关单位的表态。哈尔滨医科大学称:我们这块

没有问题,是加拿大那边的事。教育部科技委学风建设委员会主任吴常信称,并没有接到

相关的举报信,根据程序是要先有揭发资料,教育部委托进行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再考虑

如何处理。

“王志国论文事件”再次说明,“零容忍”原则在我国科学界并没有落到实处,许多

部门和单位甚至是“零作为”。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常委、教育部社会科学委

员会委员兼学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就曾经直言不讳地指出:中国

教育管理部门对学术腐败问题处理几乎是“零作为”,致使学术腐败现象在中国内地愈演

愈烈。

“王志国论文事件”发生后,他本人已郑重道歉,并表示承担全部责任。据报道,中

国工程院科学道德办公室称:已经对王志国论文事件有所了解,将会做进一步的调查。人

们期待着,相关部门能本着“零容忍”的原则,有所作为。

案例2:日本在化学领域发生的学术不端

• 2014年,日本理化学研究所(RIKEN)发育生物学中心(CDB)的小保方晴子一直深陷

学术造假漩涡。针对小保方晴子作为第一作者的2篇《自然》论文被质疑学术不端一事,

理化学研究所成立了调查委员会展开调查,并在4月1日公布了调查的最终结果,判定小

保方晴子存在捏造及篡改等学术不端行为。

• 2012年,日本东邦大学麻醉学者藤井善隆因学术造假,有超过100篇论文被要求

撤稿。这次创纪录的学术丑闻让他20年的职业生涯受到了严重拷问。

• 2011年,东京大学学术委员会证实该校加藤茂明教授1996年至2011年间参与过

的165篇论文被调查,被认定有43篇论文存在不当使用图片等故意捏造行为,如图像合

成和翻转加工等。除了43篇论文被撤回之外,还有10篇论文需要修改。

• 2009年,东京大学教授塞尔坎·阿尼里尔被发现伪造了一系列个人学术成就,其中

包括谎称他是第一个参加NASA项目的土耳其人——他穿着宇航服的一张照片被发现是

假的。

• 2006年,因在其所发表的多篇论文中有“不可靠的研究行为”,日本东京大学宣布

解雇RNA研究专家、化学教授多比良和诚(Kazunari Taira)和其研究助理Hiroaki

Kawasaki,这些论文发表在《自然》、《自然—生物技术》、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等

期刊上。

• 2006年,日本大阪大学化学家杉野昭夫(Akio Sugino)因学术不端被解雇。《生物

化学期刊》的网站显示,这篇论文的共同作者之一是Sugino,该作者在2006年8月撤销

了这篇论文。

案例3:中山大学化学博士毕业生王三永的学位论文存在严重学术不端

王三永,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2007年博士毕业生,导师为中山大学化学与

化学工程学院林永成教授。王三永博士论文标题为“南海真菌代谢产物的分离、合成及活

性研究”,其论文内容与华南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毕业生毛魏魏和 许忠良学位论文内容

基本一致,他们的论文题目为“海洋天然产物联烯类化合物的合成及其抗肿瘤活性研究”,

“环三肽cyclo-Lys-MeVal -MeAla的全合成及一 种海洋真菌#2106代谢产物的研

究”。王三永是毛魏魏和许忠良的指导老师之一,另一指导老师为李春荣。他们的学位论

文全文可以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的“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可以查到。

王三永的博士论文正文部分共六章91页。其第一章“环肽类化合物的研究 现状”与

许忠良硕士学位论文第一章“环肽类化合物的研究现状”100%重复。 第二章“海洋天然

产物Xyloallenoide A的全合成及活性研究”与许忠良硕士学 位论文第二章“环三肽cyclo-

(Lys-MeVal-MeAla)的全合成”重复。第三章“天 然连烯类化合物的研究现状”与毛魏魏

的硕士学位论文第一章第一节“天然产物 联烯类化合物的研究进展”100%重复。第四章

“连烯化合物的合成和抗肿瘤活 性构效关系”此章内容与毛魏魏硕士学位论文“第二章实

验部分”重复。第五 章“海洋真菌的研究现状”此章内容与许忠良硕士学位论文第三章

“海洋真菌的研究现状”100%相同。第六章“红树林内生真菌#2106#2508的代谢产

物”此章内容中真菌#2106代谢产物和许忠良硕士学位论文第四章“红树林内生真菌

#2106的代谢产物”有重复#2508的代谢产物和毛魏魏硕士学位论文“第二章实 验部分”

第二节里合成的化合物相同。

如此大篇幅的内容重复显然是蓄意的。很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三位同年毕 业的研究生们

在论文里还附有内容完全一致的“原创性声明”。王三永博士论文“原创性声明”在第151

页内容如下“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

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

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己在文中以

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为了完成咱的博士论文开题报告,系统查阅了国内近20年来天然产物全合成的有关

文献总体感觉国内在该研究方向发展特快,取得诸多重要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

是严重的学术不端,同样的研究内容居然可以出现在多篇学位论文中。

学术不端处理

一、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构,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加强

惩处行为的权威性、科学性。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

构。学术委员会要设立执行机构,负责推进学校学风建设,调查评判学术不端行为等工作。

二、高等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照法律法规

及有关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人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等行政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

机关处理;对于其所从事的学术工作,可采取暂停、终止科研项目并追缴已拨付的项目经

费、取消其获得的学术奖励和学术荣誉,以及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其申请科研项目和学术奖

励资格等处理措施。查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高等学校在调查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过程中,要查清事实,掌握证据,明辨是非,

规范程序,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对举报人要提供必要的保护;对被调查人要维护其人格尊

严和正当合法权益;对举报不实、受到不当指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澄清并予以保护。

四、高等学校要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

广泛开展学风建设的专题讨论,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学术自律意识。要把学术道德和学术

规范作为教师培训尤其是新教师岗前培训的必修内容,并纳入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教育教

学之中,把学风表现作为教师考评的重要内容,把学风建设绩效作为高校各级领导干部考

核的重要方面,形成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的长效机制。

五、高等学校要通过校内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宣传橱窗等各种有效途径和形

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术道德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学术楷模的示范表率作用和学术不端行

为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努力营造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良好

氛围。

六、各高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所属高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工作的

领导,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推进高校学风建设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

内所有高校(含民办高校)学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七、各地各部门、各部属高校关于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加强学风建设的有关落实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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