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日发(作者:broad)
德国、法国和日本公司治理改革的比较
摘要:在英美公司治理体制之外,本文分析比较了近一二十年
来德国、法国和日本垄断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研究的视角着重从
垄断公司的规模变化透视出的竞争格局变化。分析集中在不同资料
显示的垄断公司控制权市场变化。
关键词:公司治理 所有权结构 垄断集团
英美国家相对于欧洲大陆国家和日本来说,有着更为发达的股
票证券市场,更加强调公司治理中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的监督作用。
1990年代以来,欧洲大陆国家和日本在政府法律法规中加强监管力
度,证券交易所不断修改规定,大公司也经历着内部监督董事会、
各种高层管理的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等不断改革。
经联合国家(oecd)在1999年、2004年分别发布《公司治理原
则》,2006-2008年发达国家金融危机以来,oecd也不断发布关于
银行治理、金融治理和国有企业治理等领域的研究报告。
大企业一直在公司治理实践中担任重要角色,从银企控制关系
的角度,德国、法国和日本与英美国家也有着较大的差别。1990年
代以来,这三个国家不论在大公司控制权、证券市场开放度,抑或
是公司内部组织制度上都不断进行改革。本文通过搜集资料,在介
绍欧洲主要发达国家大公司控制权状况的基础上,着重分析德国、
法国、日本这三个国家公司治理改革的变化。
一、欧洲国家1990年代大公司控制权的比较
表1 欧洲12国最大100家企业1990年代的所有权
注:引自torben pedersen&steen thomsen(1997),“european
patterns of corporate ownership:a twelve-country study”,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fourth quarter,1997,
pp768. 表中数据为企业数目,括号内为资产比例。
造成表1欧洲各国不同的企业所有权结构,各个国家可以有不
同的情况和不同的原因解释。
比如奥地利有很大部分的德语地区可以帮助解释德国和瑞士分
支机构较多的比例,而二战之后的国有化也能说明政府所有的高比
例。
在比利时,二战后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尤其是美国的企业是国
家经济的战略,所以有较高的外国所有权比例。
而丹麦高比例的家族和合作所有控制的企业,与企业平均规模
较小以及农业产品相对优势有一定的相关性,因为企业在较小规模
采取家族方式比较容易控制,并且传统农业产品在私有制国家中以
合作和家族、个人形式组建有较久的历史。
芬兰相对工业化较迟,政府在赶超当中就发挥了重要角色,尤
其是林业产品,扶植大型企业。
法国由于二战后和1980年代初期密特朗政府的国有化政策,以
及法国传统的政府干预政策,对国有企业影响甚大;早期法国产业
公司摆脱金融机构制约建立起的控股性公司,也能帮助解释交叉持
股比例较高和主导所有权下的企业。
在德国,银行在工业化的过程中曾经扮演了积极的角色,并且
金融机构仍然对许多大公司施加主导控制权;而实际上,银行对企
业的参与往往是金融危机之后无意识的结果,所以许多个人和家族
企业仍然能保持控制权。
英国是最早工业化的国家,一般的观点认为大企业的发展需要
更多分散个人股东的投入,但钱德勒认为直到二战后的第三次产业
革命时期英国才走出了个人资本主义。
意大利国家所有企业的显著位置可以追溯到二战后的工业重
建。
荷兰作为老牌的曾经兴盛的资本主义国家,多少有些像英国,
较为成熟的市场下分散所有企业的资产比重较大。
一些挪威庞大能源国有企业有相当比重主要是国有化和国内金
融市场不够发达的结果。
西班牙有大量的多国企业,这部分是由于早期弗朗克(franco)
政府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结果。
瑞典较大份额主导所有的企业与实行德国模式的工业化、银行
和大企业发挥重要角色有着相关性。
二、德国、法国和日本1990年代以来垄断公司的变化
表2和表3是按照年营业收入、由《财富》杂志评选出的1996
年、2002年和2010年进入世界500强的德国和日本垄断企业。这
一时期法国不断进行着大型垄断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过程,垄断集团
不断地交叉持股控制权变化和公司重组,跨国经营规模在欧盟范围
内比例较高。特别选取2009年经历了金融危机之后的前11家大公
司详细分析。
在选取样本的15年内,德国前10家大公司规模排名基本稳定,
营业收入稳步提高,行业都分布在金融、能源、电信、零售业和制
造业。而这一时期,日本垄断公司的规模排名不断减小;前10家
大公司的营业收入虽然相对稳定,但是规模排名已经由制造业大公
司企业系列代替了垄断财阀和全能商社,2010年的前10家日本大
公司已经有7家制造业企业集团。
法国前10大公司以金融机构和基础设施的集团公司为主,政府
在这些公司一直有较高的持股。1990年代以来,法国政府也一直在
推进大型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不断减持国有企业的股份。
比较这3个国家垄断大企业,仍然存在着国有治理、法人治理
和金融治理的区别。从大公司控制权的角度,比较显示出法国和日
本有着垄断公司治理结构的显著变化,而德国垄断公司变化并不明
显。在oecd公布的数据中,欧盟国家中法国已经连续多年在国有
资产私有化的规模排名前列。
日本在二战之后就确立了6大企业财阀(zaibatsu),10大企业
系列(keiretsu)的垄断企业格局。但目前排在前列的多数是制造
业大企业系列。也表明原有的垄断银行金融控制的公司治理结构发
生改变。
从经营范围和经营绩效上,这些跨国公司都不断全球范围内拓
展规模、重视消费市场和终端业务。分布的产业都普遍集中在金融
业、工业制造业、能源及基础电信等。
结合近20年来公司治理领域的理论和实践发展,通过这3个国
家垄断公司的变化,初步提出如下启示。
三、启示
公司治理实践在法律、法规上很重要的进展在于加强对大公司、
上市公司的财务审计监管,减少因内部人控制带来的虚假信息、舞
弊等行为。
从这3个国家大公司的年度报告中,都反映出加强公司治理:
高层控制中增加委员会,增加审计人会等措施。
更重要的变化在于都普遍重视银行治理和金融治理。银行、保
险和资产管理投资业务规模在这一时期都有了较大的增长,公司治
理的重点也由监管资产结构和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防范风险,发
展到重视内部结构和分支机构的业务拓展。
内部控制权的变化,法国政府通过不同市场上市,转让股权,
出售资产等不同途径展开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但是同样大规模的法
国国有公司和私人公司,利润来源和业绩表现并不因为私有化而明
显改善。
从法国大型垄断企业的治理结构直接反映出欧洲国家间证券市
场相互融合的状况。垄断公司在欧洲不同国家的证券市场同时上市
融资,欧盟国家间也加强了跨国并购与重组的监管与协调、也加强
对欧盟以外跨国公司的反垄断监管。
从德国、法国和日本大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突出反映的是大
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的差异加大。大公司分布产业变化和银行、金
融治理的变化,也部分反映出公司治理改革的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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