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6日发(作者:)
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试行)
各所院:
我校目前对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要求是依据《关于印发<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论文的有关规定>的通
知》(医科研发[2005]233号)文件规定,该规定已实施多年,是我校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中重要的指导
性文件。
为了使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管理规定更加清晰、合理,增强其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现制定《北京协
和医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新《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原《关于印发<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论文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医科研发[2005]233号)文件,执行时间
可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在此之前,两个文件同时执行,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达到其中一个文件
的要求即可。
新《规定》是我校对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各所院和各学科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所
院和本专业相应的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标准。
2012年9月7日
附件: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试行)
一、关于发表论文的规定
(一)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
学术学位(科研型)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SCI收录的学术杂志上以独立
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包括排名第一的和其后标注贡献等同的全部作者)发表研究论文,其内容应与
本人学位论文研究一致(发表论文的研究内容为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一部分或全部)。
1. 研究生为独立第一作者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 在影响因子位列领域内前50%(含50%)的杂志上发表研究论文1篇。
2) 在影响因子位列领域内50%-75%区间(含75%)的杂志上发表研究论文1篇,同时在国内核心期刊
或SCI收录的学术杂志上以独立第一作者发表研究论文(不包括综述和病例报告)1篇。
3)在影响因子位列领域内后75%(不含75%)的杂志上发表研究论文3篇。
2. 研究生为并列第一作者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有两名并列第一作者的要求:在影响因子位列领域内前20%(含20%)且影响因子≥3的杂志上发表
研究论文1篇;或在影响因子位列领域内20%之后(不含20%)但影响因子≥5的杂志上发表研究论文1
篇。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研究生申请学位时,视为以独立第一作者在影响因子位列领域内后75%(不含
75%)的杂志上发表研究论文1篇。
2)有三名并列第一作者的要求:在影响因子位列领域内前10%(含10%)且影响因子≥5的杂志上发表
研究论文1篇;或在影响因子位列领域内10%之后(不含10%)但影响因子≥10的杂志上发表研究论文1
篇。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研究生申请学位时,视为以独立第一作者在影响因子位列领域内后75%(不含
75%)的杂志上发表研究论文1篇。
3)有四名并列第一作者的要求:在影响因子位列领域内第一且影响因子≥10的杂志上发表研究论文1篇;
或在影响因子≥20的杂志上发表研究论文1篇。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研究生申请学位时,视为以独立第一
作者在影响因子位列领域内后75%(不含75%)的杂志上发表研究论文1篇。
3. 多中心临床或药学试验联合发表论文的共同第一作者
当导师代表所在所院与本校其它所院或校外单位共同进行多中心(参加单位≥5家且校外单位≥3家)大规
模临床或药学试验时,如研究生为多中心联合发表研究论文的并列第一作者,则按独立第一作者对待。此
项规定适用于所有类型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生以多中心大规模临床或药学试验研究为学位论文研究内容
时,研究生开题后必须经过所在学位分委会认定。
(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
学术学位(科研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国内核心期刊或SCI收录的学术杂志
上以第一作者(包括排名第二的并列第一作者)发表1篇研究论文(不包括综述和病例报告),其内容应
与本人学位论文研究一致(发表论文的研究内容为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一部分或全部)。
(三)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PUBMED收录的国内核心期刊或SCI收录的学
术杂志上以独立第一作者(不包括并列第一作者)发表1篇研究论文(不包括综述和病例报告);或在规
定的时间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以独立第一作者(不包括并列第一作者)发表2篇研究论文(不包括综述和
病例报告)。发表论文的内容应与本人学位论文研究一致(发表论文的研究内容为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一
部分或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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