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9日发(作者:2021年办公电脑配置推荐)
2022年公积金新规定2022年关于公积金的新规定
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
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
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
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
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那么。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
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
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二章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
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
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公积金提取手续材料
购置商品房包含购置二手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产证(购置预售商品房可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购房发票
4.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归还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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