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草街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草街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23年7月28日发(作者:)

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草街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 本

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草街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

目 录

总 则 ........................................................................................... - 1 -

规划性质及规模 ........................................................................... - 2 -

土地利用规划 .............................................................................. - 3 -

土地开发强度控制 ....................................................................... - 4 -

配套服务设施规划控制 ................................................................ - 6 -

道路交通规划控制 ....................................................................... - 6 -

工程管网规划控制 ....................................................................... - 7 -

第八章 城市设计导则 ...............................................................................- 9 -

第九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 10 -

第十章 绿地系统规划 ............................................................................. - 11 -

第十一章 防灾规划 ................................................................................. - 11 -

第十二章 消防人防专项规划 ................................................................... - 12 -

第十三章 附则 ........................................................................................ - 12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把握草街航电枢纽建设这一历史机遇,配置好合川工业园区草街拓展区建设发展的各项资源,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单项工程设计,特制定《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草街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开始实施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标准》(GBJ137-90)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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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5)《合川区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

(6)《合川区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7)《合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8)《缙云山、北温泉、钓鱼城国家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

(9)《文物保护法》

(10)《重庆市<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

(11)《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2)《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定》

(13)规划区自然经济条件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14)合川区草街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发展纲要

(15)草街航电枢纽规划相关资料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落实 “十分珍惜和节约土地”的基本国策,合理规划,灵活布局;

2、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及用地指标,提高土地使用价值;

3、坚持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系统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立足现实,着眼长远。

4、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保护环境的原则,提倡清洁生产,高起点建立工业园区。

第四条 规划目标:

1.通过规划引导,加强政策扶持,壮大产业规模,对有潜力的企业,要重点支持,促进其发展壮大,带动区域产业发展。

2.合理组织道路系统和园区绿地,加强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

3.制定各项规划控制指标,确定具有实际操作性的开发控制策略和准则。4.按照规划确定工业园区职能及园区用地布局,完善园区功能及内部交通体系。

第五条 本规划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除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和《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确定。本规划所确定的道路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的用地范围,在下阶段详细设计时如有更改,须报规划主管部门审定。

第六条 本规划图件由《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草街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各种规划图纸(则)和说明书等三部分构成,其中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在执行本规划(包括文本和规划图纸)的各项规定时,必须同时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的有关政策、法律、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八条 有关解释及其他技术规定详见《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草街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第九条 本规划由合川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本规划区内开展的与城市规划有关的设计、管理及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本规划解释以及规划实施过程中各种问题的协调处理,由合川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第二章 规划性质及规模

第十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区(以下简称本规划区) 范围为草街镇老场镇西北侧,紧邻草街航电枢纽,东至古圣村六社,南至虬门村四社,西至汪崖村二社,北至龙井沟,紧邻渝合高速公路;规划区距老草街镇约4km、距合川区约30km(具体红线范围参《土地利用规划图》。

第十一条 规划性质及功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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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园区是以新型的轻工、机械等行业为主体,集装备制造及建材制造为一体的功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协调、优美的新型特色工业区。

第十二条 规划规模

本规划区总用地规模为5.02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02平方公里,设用地中去,以保持规划区内有较好的生态人居环境及产业发展条件。

第十六条 功能结构规划

规划对园区采用“一带三片”的布局结构:

“一带”即临江面保留的大量景观控制绿地,作为“缙北钓“风景区的居住用地面积为32.90公顷,工业用地149.54公顷。

本规划区人口规模约为1.5万人。

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

第十三条 地块划分原则

(1)根据开发方式和管理方式的需要划分地块,尽量保持地块性质的完整性和单一性;对园区公共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公园绿地等尽量单独划分;

(2)用地划分与定性遵从土地经济价值及区位级差规律,保证地块管理与开发的合理性;

(3)考虑在规划实施中统一开发及进一步重组的可能性,小地块可以合并成大地块,或者大地块可细分为小地块,即本次规划中的部分支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局部调整。

(4)配建设施具体定位可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实际开发中调整,并经合川区规划局核准。

第十四条 本规划用地分类基本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地块性质一般划分至中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及部分市政设施用地、小区绿地划分至小类。本规划区内各地块土地利用性质详见“土地利用规划图”。

第十五条 用地布局理念

本规划结合园区地形起伏特点,为体现山地城市特有的“山、水、园林”的城市特征,利用规划区内现状部分绿地,以梳枇的方式将绿地引入到城市建景观控制绿地。

“三片”即位于规划区中部的主体工业片区,北部生活配套服务片区以及以“古圣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核心的东部生活区。

规划以营房顶横向自然山体为界,将规划区北部约1平方公里用地控制作为二期建设地。

第十七条 用地布局

1、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集中布置在规划区中西部区域,其工业门类主要布局以轻工、机械加工为主的二类工业用地。在用地条件优越的地段可重点布局以装备制造、电子产品加工为主的一类工业,本规划限定规划区不得有三类工业进入。

工业用地面积为149.5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9.5%。

2、居住用地

本园区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园区两大生活配套区,分别位于规划区东侧及北侧。

居住用地类型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结合居民搬迁和拓展工业园的建设,部分用地可作农转非安置房用地及职工居住用地。土地出让后,用地方应按本规划的要求配置相应的配套设施。

在规划区布置1所24班小学和1所24班中学,为园区居民服务。

居住用地合计32.9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9%。

3、公共设施用地

(1)行政办公用地:在园区配套服务区内部结合居住用地布局,设置一-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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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园区管理委员会用地,其功能为园区管理及工业产品展示,并为园区提供及时的商业信息服务等。

(2)商业金融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位于居住片区内部,其主要功能为满足社区及工业区商业需要服务,部分公共设施用地为商住综合用地;第二部分为位于古圣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周边的旅游服务用地。

(3)医疗卫生用地:满足园区就医及卫生防疫的需要,在本园区规划一个综合医院和一个社区门诊中心。

(4)文物古迹用地:包括育才学校旧址古圣寺、陶行知先生纪念馆和逸少斋三个主体部分,本规划划定的文物古迹用地区域内严格控建,禁止与保护“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无关或破坏文物古迹的一切建设活动。

古圣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严格依据《重庆市合川草街育才学校旧址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及保护管理办法》和《文物保护法》执行。

规划公共设施总用地面积为13.4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4%。

4、绿地

(1)公园绿地包括街边绿地以及楔入到工业区和住宅区内的小型绿地,结合古圣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缙北钓”风景区等景观控制区,构建绿地系统,提升居住用地宜居度。

规划将位于规划区北侧部分山体绿地控制作为规划区内集中山体公园,可在不破坏自然环境及沿江景观面的情况下开辟少量步行及游憩设施。

(2)生产防护绿地主要包括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需要防护的市政设施周边控制部分防护绿地。

规划绿地总面积:47.56公顷,占比例15.7%。

5、道路广场用地

本规划区在居住服务区规划设置3处社会停车场;工业用地内部的静态交通系统需根据工业生产的不同在下一步详细规划中综合确定。

道路广场用地面积合计47.2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6%。

6、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包括按照园区功能正常化运转需要配置的加油站、消防站、自来水厂、变电站、污水处理站、气门站等用地,用地面积6.08公顷。

7、仓储用地

仓储用地位于规划区西侧,满足园区仓储及物流的需要。规划用地面积为4.5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

8、对外交通用地

依据片区规模及内部居民及从业人员需要,本规划区内部设置长途客运站一处,控制面积0.68公顷。

9、二期建设用地

本次规划将位于规划区北部部分地形坡度较大的三类用地规划为二期建设用地。面积79.47公顷。

第四章 土地开发强度控制

第十八条 规划指标控制原则

1.根据不同用地性质、不同区位环境条件、不同环境景观要求,以空间利用及环境质量控制为依据,确定各个地块的各项开发建设控制指标。

2.以有利于园区良性开发和方便园区管理为目标,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确定园区土地的建设强度。

3.考虑建设过程中的某些不可预见因素,增加土地使用性质的兼容性规定,使规划具有弹性。

4.为下一阶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提供引导及依据,增强规划可实施性。

第十九条 为便于土地开发及规划管理,土地建设开发最小单位一般以道路红线所围合的用地为基本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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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土地开发建设及城市规划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的各项控制性指标体系执行。控制指标分为强制性指标和非强制性指标两类,前者必须严格执行,后者参照执行,具体规划控制指标参见“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第二十一条 强制性指标

1.用地性质——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分类代号执行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的规定。本规划用地性质一般划分至中类,(7)道路绿地 主干道≥30%,次干道≥20%

(8)各项建设用地内应有集中绿地,集中绿地不得小于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5%

5.建筑密度——本规划建筑密度为上限控制指标。

(1)二类工业用地 ≥40%

(2)二类居住用地 ≤30%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划分至小类。原则上各类用地不宜互换,对公共设施用地(特别是非盈利性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和绿地应严格控制,不得任意改变其用途,不得侵占绿地;对于有条件互换的各类用地,具体建设项目应符合“各类用地建设内容适建表”的规定,并须申请获得管理部门批准同意。

2.用地面积——由道路红线或地块界线围成地块的水平投影面积,为地块净面积。

3.容积率

(1)二类工业用地 ≥0.8

(2)二类居住用地 ≤2

(3)市政设施用地 ≤1.0~2.0

(4)仓库用地 ≤0.6

(5)公园 ≤0.05

(6)教育类公共设施由合川区规划局具体确定

4.绿地率。

(1)二类工业用地 ≤20%

(2)二类居住用地 ≥30%

(3)市政设施用地 ≥35%

(4)教育类公共设施 ≥35%

(5)普通仓库用地 ≥35%

(6)公园 ≥70%

(3)市政设施用地 ≤30%~35%

(4)教育类公共设施 ≤30%

(5)普通仓库用地 ≤35%

6.建筑限高——本规划建筑控制高度为上限控制指标。

(1)由于不受净空规定的限制,普通建筑限高由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的条件确定。

(2)小学(通过建筑层数控制) ≤4层

(3)幼儿园(通过建筑层数控制) ≤3层

(4)公共绿地中的普通建筑小品(通过建筑层数控制) ≤2层

(5)临嘉陵江建筑高度以立面不直接裸露在沿江景观视线为原则,控制建筑高度。

7.建筑红线退让——本规划建筑红线退让距离为下限控制指标。

除有特殊规定的外,本规划对一般临街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作如下规定:

(1)临主干道两侧退让 ≥3米

(2)临次干道两侧退让 ≥2米

(3)建筑间距及建筑后退地块边界的距离,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五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8.交通禁止开口路段——本规划对地块周边禁止接向园区道路开设机动车出入口路段的具体规定参见分图图册。

9.配建车位——本规划配建车位数量为下限控制指标。

(1)公共建筑每100平方米至少设置0.7个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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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住建筑每100平方米至少设置0.6个停车位

(3)社会停车场(库)等按国家规范设置。

(4)工业区每100平方米至少设置0.2个停车位。

(5)地面停车位不应少于总停车位的10%

10.配套公共设施——居住类服务设施(社区管委会、托幼、小学、社区医疗站等)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执行,具体位置可以结合修建性详细规划在所属用地范围内适当调整;环卫设施(垃圾收集站、公共厕所)、电力设施(变电站、配电所)、电信设施(电信局、邮政局所)、燃气设施、消防设施及其他市政设施(排水泵站)等,严禁更改其用地性质、规划位置及建设强度。

11.防护隔离绿带宽度

本规划区主要涉及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和配套管理用地之间的防护绿地,规划规定工业用地与居住和配套设施用地之间防护绿地宽度不小于15米。

第二十二条 非强制性指标

1.建筑形式、体量、色彩及风格要求

(1)工业建筑色彩墙面色彩宜素雅,一般处理为浅白色或浅暖色,屋顶色彩可多样化,局部点缀深暖色线条或色块。

(2)公共建筑的建筑风格宜应现代、明快,建筑色彩可采用浅暖色或采用暖色基调配以白色线条的色彩处理手法,使人感到较高的品位和档次:建筑形式具亲和力,平面上和立面上处理要求考究,轮廓线丰富,细部处理精细,色彩可丰富、多样,力求形成热闹、繁荣气氛。

(3)小品设计宜与周边环境和建筑群的建筑形式与风格相协调,并按环境性质和尺度进行不同方式的布置。

(4)建筑裙房一般不宜超过2层,相邻建筑裙房应注意高度的协调。

2.其他环境要求

(1)不同的建筑性质要求不同的环境配置,绿地、铺装图案、建筑小品的尺度应与建筑尺度相协调。

(2)以“点线面”结合的方式布置公共绿地,首先打造好几个山地公园,然后尽可能使每条主干道两侧都种植行道树,并以此风格控制整条街道的绿地系统建设。

(3)注重艺术雕塑小品对园区形象的美化作用,雕塑及建筑小品形式宜多样,并与草街镇城镇风貌相吻合。

第五章 配套服务设施规划控制

第二十三条 园区所配置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若在“土地利用规划图”中单独、明确划分出用地范围的,均表示需单独占地;只作符号而未明确划分出用地范围的,均表示与其它设施合建。

第二十四条 规划不但控制各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用地规模、服务半径、建设方式,而其严格控制对环境有特殊影响的设施的卫生与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半径。

第二十五条 规划内容

1.以社区为单位布置基层综合文化设施及社区体育活动设施。

2.规划区配套1处居委会用地,位于A24-2/01地块。

3.规划配套1所24班小学和1所24班小学,服务整个园区。

4.规划配套1所小型综合医院,位于A23-5/01地块,服务整个规划区;北侧生活服务区规划一处社区门诊中心。

5.规划园区配套设置消防站、自来水厂、加油站、变电站、污水处理厂等市政设施。

6.居住区按半径300米、其他区域按半径750-1000米再规划区内共布置公厕6座。

第六章 道路交通规划控制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划区内所有规划道路坐标、标高、平面线型、宽度等技术参数均只作为规划管理和下阶段设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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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对外交通规划

渝合高速公路是本规划区工业原料、工业产品等物质及信息的流通的主要通道。

本规划结合草街航电枢纽在原老草街镇规划设置一处水运码头,作为园区物流的另一重要通道。

第二十八条 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对现状道路裁弯取直,整合用地。规划区南部道路布局采用“#”字型加环状布局模式为主,北部片区结合山地地形特点道路采用自由式布局。

规划区道路等级分为三级: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建议道路)。

主干道:园区内部设置了5条红线宽度为24米的主干道,在园区内部呈三横两纵分布,是园区内部道路骨架系统。

衔接规划区北侧二期建设区的主干道因地形复杂,控制红线宽度为22米。

次干道:园区除主干道以外,规划红线宽度为20米的次干道辅助主干道系统,连接各个功能片区。

支路:除主次干道以外的道路控制作为16米宽的支路。

次干道和建议支路可以在经合川区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予以适当调整。

第二十九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1、规划在居住区商业服务用地集中的地段设置3处社会停车场。在工业片区内部,社会停车场需根据工业生产的实际需要综合布置。

2、项目配建停车位按重庆市规划局文件——渝规发(2006)28号文要求配置;

3、道路详细设计时,规划四车道及以上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均设置展宽段,展宽段的宽度最低为3.5米,长度在交叉口进口道外侧自路缘石半径的切点向后展50-80米。

第三十条 道路技术标准和经济技术指标

1、规划区内道路分为主干道和次干道两种:

道路等级 分幅形式

24(22)米园区主干道 4+16+4(3+16+3)

20米园区次干道 4+12+4

16米支路 4+8+4

2、道路坡度设计标准参照重庆市的相关规定,主干路坡度不大于7%,次干路坡度不大于8%,北部片区局部地形困难的地段略有提高。

3、道路交叉口路缘石半径的切点向主干路方向延伸70米,向次干路方向延伸50米,向支路方向延伸30米范围内,为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

4、道路红线之内的用地为交通设施用地(包括上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道路交通设施用地。

5、现有城市道路用地处于现状道路规划红线之外时,在规划道路未实施前,建设用地不得超越该规划道路红线。

6、园区道路技术经济指标:

(1)道路总长度:23.28Km

(2)路网密度:6.18Km/K㎡

(3)道路交通用地用地面积:43.33ha,占总用地11.3%

第七章 工程管网规划控制

第三十一条 供电规划

1.用电负荷预测

预测规划区用电负荷为39.1MW。

2.电源规划

规划区新规划110KV变电站为主供电源,主变容量2×25MW,占地0.8ha。规划设置10KV开闭所三座,容量12MW—15MW,开闭所与公共建筑合建。

3.电力线路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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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议对规划区配电电网电压实行为中压10KV,对大型公建、厂矿和重要市政设施等负荷超过300千瓦的用户,设置专用配电房,其它负荷分散的用户通过10/0.4KV公用配电房低压配电。

规划区内110KV电力线控制30米宽的高压保护走廊。

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采用埋地敷设,沿人行道下设电缆管廊,并间隔一m3/d 。占地面积为1.4ha。同时在规划区内较高的山地公园内设置高位水池,容积为3000 m3。

3.管网规划

规划给水管沿道路布置,管网成环保证供水可靠性,管网管径为DN400至DN150,管网压力应保证规划区控制点接户管压力0.28mPa,个别建筑压定距离预埋道路横穿管,其中10KV形成环状网供电。

第三十二条 通信规划

1、 市话量预测

电话用户预测为6200线:

2、 局所规划

规划区电信管道引至规划中草街镇镇区的电信中心。

3、 电信线路规划

电信管道沿道路埋地敷设,管道管孔数须满足电话光缆、数据通信、其它通信、广播电视和备用线路的敷设需要,主要通信管道管孔数不小于12孔,一般通信管道管孔数按照用户数量,包括其它通信线路需要,适当留有余地。

4、有线电视

有线电视线路纳入统一规划。城市通信管道预留3-6孔作为有线电视、信息宽带网络及其他弱电线路专用。

5、邮政

在本规划区内邮政设施的设立根据上层次总规确定,每座邮政所不单独占地,可与其他商业或公共建筑合建,建筑面积100~200平方米。

第三十三条 给水工程规划

1. 需水量预测

根据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预测规划区建成后用水量为20000

m3/d。

2. 水源及水厂规划

规划区水源为嘉陵江取水,在规划区西北部新建一座水厂,规模为20000

力不能满足时自行加压解决。设计供水工作压力为0.4—0.6Mpa,在管网工作压力超过0.60Mpa处,应设减压装置。

3. 消防给水规划

城市消防用水与城市生活生产用水为同一管网系统,建设具有山城特点的消防供水系统, 按消防相关规范,在规划区输水管网上每隔100-120米设置室外地上式消火栓,每座消火栓的服务半径不超过150米,每隔600m设分段和检修阀门。

4.给水节能措施规划

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

合理进行给水系统分区,充分利用市政给水水压供水,合理选用高效节能的变频给水装置,提高城市给水工程生产管理与控制的自动化水平,及时了解管网运行情况,进行平衡调度,以保证安全供水,节省运行电耗。

第三十四条 排水工程规划

1. 排水体制

本规划区排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规划雨水管道排放至水体,污水应进入规划污水管道。

2. 污水量预测

污水量预测为12000 m3/d 。

3. 污水厂和管网规划

规划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5000 m3/d,位于规划区南部较低的位置,占地规模1.4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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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规划区内污染防治,特别是水体污染防治应高度重视。应在引入的工业项目性质上界定,区内不引入水污染及粉尘较重的企业。

在城市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前,为了减轻污水对排入水体的污染,要求各生活小区及工业区污(废)水应采取生化处理措施自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才能向水体排放。

4. 雨水规划

规划区内雨水量计算采用的公式为

QFq 其中,综合径流系数ψ取0.65~0.80;暴雨强度q用重庆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

q2822(10.775lgp)(t12.8p0.076)0.77式中,重现期p取1~5年;地面积水时间取t1取5分钟。雨水按整治后的地形顺坡排放,道路雨水经沿规划区道路布置的雨水管收集后,排入就近水体。雨水管网具体规划见给排水工程规划图。

第三十五条 燃气工程规划

1.燃气负荷预测

规划区的燃气负荷仅考虑居民生活用气,最高日负荷为为8000N m3/d。工业用气建议实行专供。

2.燃气气源

规划区气源来自相国寺气田,管道引自老草街镇(DN150),作为居民生活和生产用气。

3.燃气设施

规划区内设置燃气储配站一座,规划区内的燃气输配管网为中压系统。

第三十六条 管线综合工程规划

1. 本次管线工程规划包括: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电信(含有线电视)等6种管线工程。在管线综合规划中,既要考虑今后各单项管线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方便,同时兼顾各种管线的协调布置,并注意节约用地。

2. 在道路下的工程管线,首先应布置在人行道下,其次才应将检修次数较少的管线布置在机动车道下。各种地下工程管线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原则上应遵循以下排列次序。

道路东、南侧为:电力、给水、燃气;其中电力管道和燃气管道安全距离不小于3米。

道路西、北侧为:电信(含有线电视)、污水、雨水管;

3. 管线与建筑红线以及管线与管线之间的水平净距应尽量满足管线综合规范要求,由于道路宽度限制,个别地段可略为调整。

第八章 城市设计导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划区内的任何开发建设活动均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有利于使规划区内建筑形式、色彩、尺度应与合川区“山水城”城市风貌相协调。

2.有利于加强规划区空间形象的标志性;

3.有利于增强园区环境的舒适和安全,并与周围环境互相呼应,相得益彰;

4.有利于促进园区、草街、合川的功能形象的完整。

第三十八条 沿各条主干道两侧建筑应整体规划设计,布局不宜太封闭,应加强园区空间的内外渗透和园区界面的韵律感。园区西侧的建筑立面应采用高低乔灌结合的方式遮挡,不得裸露在沿江景观视线范围内。

第三十九条 本片区内的街道景观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保证建筑之间的连续性和协调性,强调体现城市街墙景观,并尽可能地从红线退让提供更多的公共开放空间;

2.街道照明应选用具有自然色彩的光源,人行道和公共绿地的照明宜选用色彩相对柔和的光源;不同场所的灯管高度应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十条 本片区内的建筑及环境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 9 -

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草街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1.工业建筑统一规划,整齐布置,需具有较强的现代感以体现现代工业区的要求;

2.应根据不同性质的建筑采用不同的色调处理,建议工业建筑以浅冷色调为主,居住建筑以浅暖色调(米黄、橙色、赭石色等)为主,公共建筑以重色为主,檐口、阳台、门窗等可运用不同色彩以增加建筑鲜明特色;

3.公共建筑对外主入口必须设置为残疾人服务的无障碍通道;

4.建筑物外墙不得大面积使用玻璃幕墙,所采用的材料不得产生给行人及司机带来不适或威胁其安全的光反射;

5.建筑物外墙不宜大面积地使用明亮耀眼的颜色,宜选用柔和中性的色彩,但可以使用一定程度的色彩对比来突出建筑物的门窗、入口、节点等;

6.建筑泛光照明不应直接射入其他建筑窗内,公共建筑顶部照明应按照夜间远处眺望的要求设计;

7.建筑物顶部第五立面的设计应与建筑的整体设计及城市空间环境相协调,全部设备应隐蔽。

第四十一条 本规划区内的广告与建筑标识物的设置应遵循下列原则:

1.建筑物名称及广告标识必须统一规划,避免影响建筑物及公共环境的景观效果;

2.提供使街景特色更加突出,使用效率更高的标识物;

3.考虑居住环境的舒适性和公共空间的视觉质量,保证行人和机动车驾驶者的安全。

第四十二条 景观控制

1.本规划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着重控制好规划区主干道两侧的景观,同时注重各个入口节点的处理。

2.保证建筑间连续性和协调性,强调体现园区街道景观,并尽可能地从红线退让提供更多的公共开放空间。

3.建筑管理着重控制好建筑的风格、色彩、体量、高度,并特别强调建筑与建筑、建筑与环境的协调关系。

4.街道照明应选用具有自然色彩的光源,人行道和公共绿地的照明宜选用色彩相对柔和的光源;不同场所的灯管高度应有相应的规定。

第九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四十三条 规划原则

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注重园区环境污染的防治,特别是工业污染的防治,将本规划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新型工业区。

2.强调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

第四十四条 环境保护措施

(1)保护湿地生态,对本规划区内的自然水系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严格保护,严禁向湿地内水体排污。

(2)本规划区所有绿地不得改变其用地性质,不得在各类绿地中兴建与绿化建设无关的项目,所有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控制指标执行,各开发地块必须在建筑设施完工的同时完成用地绿化建设。

(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行,园区污水采用污水管道收集到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

(4)本规划区在三类工业项目进入前,必须进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实施后必须对环境污染情况跟踪检查。

(5)园区生产、生活垃圾应集中到城市垃圾处理场,分别作无害化处理。园区建设应按环卫要求同时建设完善公厕、垃圾站等环卫设施,居住区内公厕服务半径不超过300米,垃圾收集站间距在300-500米之间,工业区内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第四十五条 环境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治理:规划区按国家标准划为2类控制区,执行1级B类排放标准。

- 10 -

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草街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2)噪声污染控制:按照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将规划区按环境噪声分为三类进行控制:

①2类区:生活居住区、商业服务片区

②3类区:工业园区

③4类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3)新建工业项目的选址、定点等,必须认真按照有关环保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杜绝污染源的产生。

第十章 绿地系统规划

第四十六条 本规划区的绿地系统建设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生态多样性原则:绿化建设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宜裸露土壤。

(2)因地制宜原则:建设有地方特色的绿化景观,优化生态环境。

(3)绿化建设应近、远期结合的原则。

(4)连续性原则:规划用地内建设应尽可能保留区内陡坡绿地及水体,营造成片连续的绿地景观,提高园区环境质量。

第四十七条 绿化规划

本园区绿化规划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手法,各区结合现状地形考虑,保留部分山头作公园绿地。园区外围规划带状防护绿地,渝合高速公路与规划区所间隔坡度较大用地大部分规划为山体防护绿地,不得侵占。

沿渝合高速公路两侧预留50米的防护绿带。沿规划主干道两侧控制宽度为8米的防护绿带,并在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的交界处设置隔离绿化带。

本规划依据“缙北钓”风景区规划的总体要求划定沿江景观控制保护区,该区域内须严格执行“缙北钓”风景区相关保护控制要求。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的相关规定:主干道沿线的绿地率不得小于30%。

第十一章 防灾规划

第四十八条 防洪规划

1. 本规划区规划按50年一遇标准采取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处理防洪问题。

2. 本规划区防洪重点是航电枢纽工程蓄水后,水位上涨,其50年一遇洪水位是215.19米。此水位线不存在对规划区的淹没的威胁,规划区应加强河道边坡的治理,预防由洪水引发的地址灾害的发生。

第四十九条 防震规划

本规划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准,一般工程按基本烈度6度设防,城市生命线工程(如给排水、供电、通讯、堤坝、桥梁)提高一度设防。

第五十条 防雷规划

本规划区内所有建(构)筑物根据其防雷分类等级,依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采取相应的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第五十一条 防地质灾害

1.经地质灾害评估,本规划区内不良地质现象不发育,未发现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边坡现状稳定。规划区用地适于工程的建设。

2.建议本园区发展大型项目时应采取以下措施预防地质灾害发生:

(1)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要求,建设项目在选址前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2)对形成的人工挖方边坡,建议进行放坡处理,边坡为泥岩者,进行防风化处理,若须形成永久边坡地段,建议进行支挡或锚固。

(3)对于填方地带,必须进行有序回填,分层夯实处理,防止填土地基不均匀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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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草街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十二章 消防人防专项规划

第五十二条 消防规划

1.消防站

园区设小型普通消防站一座,位于园区中部,服务园区和航电枢纽,用地面积0.3公顷,相应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日常消防工作。

2.消防供水

沿园区主要道路按间距不大于120米设置市政消火栓,在居住区、商业区集中的地段,应控制市政消火栓的间距,使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米。

规划消防用水采用自来水管网供水和天然水体取水相结合,在园区区适当位置规划天然水体固定取水点。各个大型的工厂及重点防火单位需自备消防水池。

3.建筑消防

在园区建设中,当建筑物的沿街部分长超过150米或长度超过220米时,均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通道,消防道路宽度应不小于4米,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米。沿街建筑应设连通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其间距不宜超过80米。

4.消防通讯

草街镇区通信线路建设中,设置2对消防通信线路,并同步建设。

5.危险品通道

规划要求危险品通过或进入园区,应限定时间,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方可通行。

6.消防避难所

规划将园区公共绿地,道路,市政广场等开敞空间作为消防避难区。

第五十三条 人防规划

本规划区人防规划应纳入重庆市人防总体规划一并考虑,具体应采取如下措施:

1、加速内部主干道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建设,确保交通通畅。

2、完善配套地下防护工程。严格限制易燃、易爆炸、有毒产品的生产和储存规模,保护“生命线”工程。

3、加强园区绿地、停车场等空间建设,确保战时人员及时集结与疏散。

4、本规划区人防工程的规模,按战时30%的人口留城,人均1平方米人防工程使用面积计。

5、规划在人口稠密区和重点目标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地下室、地下商场和过街地道等人防掩蔽工程,各居住小区按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集中的地下人防工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规划自合川区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五条 本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本规划进行变更时,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五十六条 凡在规划区内从事城市规划,进行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的建设活动,均应严格遵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附表一:园区建设用地汇总表

序用地代用地面积所占比例人均用地号

用地类型

号 (Ha) (%) (㎡/人)

居住用地 R 32.90 10.9 21.9

1

其二类居住用地 R2 29.69 9.8

中小学用地 R22 3.21 1.1

2 公共设施用地 C 13.41 4.4 8.9

- 12 -

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草街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行政办公用地

其中

3

4

5

6

7

8

商业金融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

市政设施用地

绿地

公园绿地

生产防护绿地

城市建设用地

C1

C2

C5

C7

M

W

S

T

U

G

G1

G2

0.69

8.90

1.21

2.61

149.54

4.58

47.25

0.68

6.08

47.56

39.67

7.89

302.00

0.2

2.9

0.4

0.9

49.5

1.5

15.6

0.2

2.0

15.7

13.1

2.6

100.0

99.7

3.1

31.5

31.7

26.4

5.3

201.3

8

9

10

绿地

公园绿地

生产防护绿地

城市建设用地

生态绿地

预留发展用地

总规划面积

G

G1

G2

E

47.56

39.67

7.89

15.7

13.1

2.6

31.7

26.4

5.3

201.3

302.00 100.0

120.74

79.47

502.21

附表三: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用地用地地块面兼容用地编号 性质 积(ha) 性

A1-1/01 M2 7.05 W

A2-1/01 M2 10.83 W

A3-1/01 M2 11.04 W

A4-1/01 M2 9.63 W

A4-2/01 M2 8.48 W

A4-3/01 G2 0.18 --

A5-1/01 M2 6.06 W

A6-1/01 M2 6.32 W

A7-1/01 M2 9.16 W

A8-1/01 M2 11.5 W

A8-2/01

A8-3/01

A8-4/01

A8-5/01

A9-1/01

A10-1/01

A11-1/01

A11-2/01

U4

G2E

U12

C2

M2

M2

M2

U1

2.51

1.09

0.57

0.62

5.6

9.35

2.72

0.4

4.58

0.83

4.38

0.1

9.75

0.27

--

--

--

--

W

W

W

--

--

--

W

--

W

--

容积率

0.8

0.8

0.8

0.8

0.8

--

0.8

0.8

0.8

0.8

--

--

--

1.5

0.8

0.8

0.8

--

0.6

--

0.8

--

0.8

--

绿化率(%)

20

20

20

20

20

--

20

20

20

20

--

--

--

30

20

20

20

--

20

--

20

--

20

--

建筑密度(%)

40

40

40

40

40

--

40

40

40

40

--

--

--

30

40

40

40

--

45

--

40

--

40

--

建筑限高(m)

18

18

18

--

--

--

--

--

--

18

--

--

--

18

--

--

--

--

15

--

--

--

--

--

停车泊位

0.2个/100M2

0.2个/100M2

0.2个/100M2

0.2个/100M2

0.2个/100M2

--

0.2个/100M2

0.2个/100M2

0.2个/100M2

0.2个/100M2

--

--

--

0.7个/100M2

0.2个/100M2

0.2个/100M2

0.2个/100M2

--

--

--

0.2个/100M2

--

0.2个/100M2

--

配套设施

备注

污水处理厂

扬子溪变电站

加油站

序号

1

其中

用地类型

居住用地

附表二:园区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用地面积所占比例号 (Ha) (%)

R

R2

R22

C

C1

C2

C5

C7

M

W

S

T

U

32.90

29.69

3.21

13.41

0.69

8.90

1.21

2.61

149.54

4.58

47.25

0.68

6.08

10.9

9.8

1.1

4.4

0.2

2.9

0.4

0.9

49.5

1.5

15.6

0.2

2.0

人均用地(㎡/人)

21.9

8.9

99.7

3.1

31.5

- 13 -

二类居住用地

中小学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

2

其中

商业金融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

市政设施用地

3

4

5

6

7

A11-3/01 W1W2

A11-4/01 G2E

A12-1/01 M2

A12-2/01 G2

A13-1/01 M2

A13-2/01 G2

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草街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A13-3/01

A13-4/01

A14-1/01

A15-1/01

A16-1/01

A17-1/01

CR2

G2E

U12

M2

M2

M2

1.07

0.86

0.41

5.22

4.02

18.68

--

--

--

W

W

W

2

--

--

0.8

0.8

0.8

30

--

--

20

20

20

30

--

--

40

40

40

20

--

--

--

--

--

0.7个/100M2

--

--

0.2个/100M2

0.2个/100M2

0.2个/100M2

航电服务中心

变电站

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

B1-1/01

B1-2/01

B1-3/01

B2-1/01

B2-2/01

B2-3/01

B2-4/01

S2

R2

G2

C2R2

C2R2

S2

G1

1.11

1.24

0.43

2.84

2.05

0.37

0.38

--

--

--

--

--

--

--

--

--

--

1.8

1.8

--

--

--

--

--

30

30

--

--

--

--

--

30

30

--

--

--

--

--

20

20

--

--

--

--

--

0.7个/100M2

0.7个/100M2

--

--

自来水厂

A18-1/01

A18-2/01

R2

C2

2.94

1.44

0.68

1.75

0.16

0.07

0.23

3.41

0.16

--

--

--

--

--

--

--

--

--

1.2

0.8

1.8

1.8

--

--

--

1.8

--

30

30

20

30

--

--

--

30

--

30

25

35

30

--

--

--

30

--

12

9

15

20

--

--

--

20

--

文化活动站、幼儿园、体育活动场所、公共厕所、0.6个/100M2

垃圾收集站

汽车站

0.7个/100M2

--

0.7个/100M2

--

--

--

0.7个/100M2

--

A19-1/01 T23

A19-2/01 R2C2

A19-3/01 G1

A19-4/01 G2

A20-1/01 G2

A20-2/01 R2C2

A20-3/01 G1

B2-5/01

B3-1/01

B4-1/01

B4-2/01

B5-1/01

B5-2/01

B5-3/01

B5-4/01

G5

R2

R2

G2

G1

U11

U12

M2

0.88

1.51

4.55

0.13

36.01

0.26

0.23

9.74

--

--

--

--

--

--

--

W

--

2

2

--

--

--

--

0.8

--

30

30

--

--

--

--

20

--

30

30

--

--

--

--

40

--

20

20

--

--

--

--

--

--

0.6个/100M2

0.6个/100M2

--

--

--

--

0.2个/100M2

小区级商业服务设施、储蓄所、邮电所、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

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

高位水池

天然气站

A20-4/01

A21-1/01

A21-2/01

A21-3/01

A22-1/01

A22-2/01

A22-3/01

A23-1/01

A23-2/01

A23-3/01

A23-4/01

A23-5/01

A24-1/01

C2

S3

G1

C7

R2

G2

R22

S3

C1

R2

U9

C5

R22

3.3

0.22

3.63

2.61

9.56

0.2

1.4

0.28

0.69

1.67

0.31

1.21

1.8

--

--

--

--

--

--

--

--

--

--

--

--

--

1

--

--

--

2

--

1

--

2

2

--

2

1

30

--

--

--

30

--

35

--

30

30

--

30

35

30

--

--

--

30

--

25

--

25

30

--

30

25

9

--

--

--

20

--

12

--

20

20

--

20

15

停车场

小区级商业服务设施、储蓄所、邮电所、公共厕所、垃0.7个/100M2

圾收集站

--

--

--

0.6个/100M2

--

0.7个/100M2

--

0.7个/100M2

0.6个/100M2

--

0.7个/100M2

0.7个/100M2

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

停车场

古圣寺

小学

停车场

园区管理中心

消防站

医院

中学

A24-2/01 C2R2 3.57 -- 1 30 30 9

老年活动中心、文化活动站、幼儿园、体育活动场0.7个/100M2

所、居委会、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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