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复议申请书范本

交通事故复议申请书范本


2024年4月19日发(作者:索尼掌机最新的是哪款)

交通事故复议申请书范本

交通事故复议申请书范本篇一 申请人贾某某,男,某岁,

住址:湖南省某某县景港某镇某某街某号,身份证号码:联

系电话:

被申请人徐某某,男,某岁,住址:重庆市某县某某镇

某某村某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复核请求:请求依法撤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

大队作出的第20xx某某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实与理由:

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队于20xx年3月

25日作出的第20xxB某某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

错误。

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厂区有东门路口和南门路口,两个

路口相距约五百米。

南门路口是个十字路口,设有交通信号灯和一个门型人

行天桥,路中间还安装有隔离拦栅。

发生事故的富士康东门路口是个丁字路口。此路口既没

有过街设施,也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更没有交通信号灯,

在路口南端十多米处就没装隔离带了。该路口唯一的交通标

志就是在路口南端隔离带终结处树立有两根引导人们谨慎

横道的横道指引桩。

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东门路口与南门路口是两个不同

的路口,不能混为一谈。东门路口没有人行过街设施,只是

在路口南端树有两根允许行人横道的横道指引桩。申请人当

时就是遵从横道指引桩指示、对着指引桩由东住西横道时被

被申请人疾驶而来的小车撞伤的。

在东门丁字路口东西两则日夜有的士、私家车、蓝牌车

和多条线路的公交车停靠,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人在申请人

横道处横过道路到对面搭车。

该《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贾伟在有人行横道和人行过

街设施的道路上,不按规定横过道路与客观事实不符,是完

全错误的!

二、20xx年3月某日9时40分许,在龙华东环二路富

士康东门路口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全部在被申请人徐某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

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

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

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

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被申请人徐某某在驾车通过交叉路口时,不仅没有保持

安全车速、减速慢行、让行人先行,而是继续高速行驶,依

法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申请人是按照规定路线过马路,没

有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应承担事故责任。

综上所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队作出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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