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新经济政策

列宁新经济政策


2024年4月10日发(作者:)

政策实施及其背景

1918年,正值俄国的布尔什维克者们正在同白俄进行激烈的政权争夺,由于战

时资源的极度匮乏和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对红色政权的封锁,列宁颁布实施了战

时共产主义政策,对农民配额外的粮食进行强制征收。鉴于国内革命战争中战时

共产主义政策取得的成功经验,苏俄在战争结束后决定这沿用这一制度,此举严

重挫伤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甚至引发了一些地方的暴动。由此苏俄引入了更灵

活的新经济政策来代替战时共产主义。

政策内容 新经济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以征收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农民

按国家规定交纳一定的粮食税,超过税额的余粮归个人所有。1921年4月,政府

宣布1921-1922年度粮食税额为2.4亿普特,约为1920-1921年度收集额 4.2亿

普特的一半,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1922年,政府通过《土地法令大纲》,

允许农民自由使用土地和在苏维埃监督下出租土地和雇佣工人。

在流通方面,1921年 5月,苏维埃政权通过关于交换的法令,宣布实行产品

交换。国家通过合作社组织工业品同农民手中余粮直接交换。同时,允许私人在

地方范围内进行商业往来。后因国家没有足够的工业品可资交换,遂放弃产品交

换的作法,并取消商业的地区范围限制,允许私人自由贸易。为了促进市场贸易,

1921年10月,政府重建国家银行,统一管理货币流通事务。1922~1924年,实

行货币和财政改革,稳定卢布价值,规定工商业税额。

在工业方面,一切涉及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厂矿企业仍归国家所有,由国家经

营。而中小企业和国家暂时无力兴办的企业则允许私人经营。1920年11月,人

民委员会发布租让法令,允许外国资本家在苏俄经营租让企业或同苏维埃国家组

织合营股份公司。1921年 5月17日,国家把一部分小企业发还原主经营。7

月又决定把一批中小工厂和商店租赁给本国的合作社或个人。这些租让和租赁企

业由私人经营,所有权属于国家。承租者必须接受国家监督指导,遵守苏维埃法

令,按期交纳租金或按协定提交一定比例的利润,到期把企业完好地交还苏维埃

国家。苏维埃政府准许承租者雇佣工人、职员,协助他们获得原料,并保证不单

方面撕毁合同。由于种种原因,租让制和租赁制企业在苏联未得到发展。

由于商品货币关系的恢复,国家企业和合作社的管理制度也作了改变。国家企

业按部门组成托拉斯,受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下属中央工业处管理领导。各托拉

斯独自进行经济核算,托拉斯的财产属于国家,但国家非经合同协议无权动用托

拉斯的财产和产品。托拉斯的财务和商业活动独立。职工由各企业自行招用,不

再由国家统一调配。劳动义务制被废止。1921年 9月,人民委员会发布关于工

资级别问题的规定,改变过去的平均主义作法,实行按生产率高低确定工资级别

的制度。免费分配和低价供给产品的作法相继取消。1921年10月,政府发布法

令给予合作社以完全独立经营的权利。

执行结果和历史意义 新经济政策的实行,重新建立了工业与农业之间正常的

经济联系,巩固了工人阶级同农民的联盟,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受到广大人民,

特别是农民的欢迎,使1921年的危机迅速得到克服。国民经济到1925年基本恢

复到战前水平,并顺利向前发展。虽然资本主义势力有某些增长,但无产阶级仍

然掌握国家的经济命脉。1925年,工业中的非社会主义成分占26.7%,批发商业

中占12.1%,零售商业中占44.1%。据估计,新生的资产阶级分子(“耐普曼”)连同

他们的家属在1926年大约有230万人,仅占全国居民的1.6%。

新经济政策是列宁根据苏俄具体情况制定的,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苏

维埃俄国存在着宗法式生产、小商品生产、私人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

主义5 种经济成分。其中占优势的是小商品生产。列宁提出的新经济政策是使

小生产占优势的经济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政策,是依靠工农联盟建设社会主义

的政策,是利用商品生产和市场贸易来建设社会主义的政策。新经济政策在保证

经济命脉掌握在无产阶级国家手里的前提下,允许资本主义成分,特别是国家资本

主义成分的一定发展。它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列宁选集》第

4卷第527页)的政策。新经济政策为在苏联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

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了有利条件。新经济政策的一些原则和经验是

具有普遍意义的。

对于新经济政策的结束时间,史学界有不同意见。一说为30年代中期,苏联宣

布建成社会主义之时;另一说为1929年,苏联农业全盘集体化开始之时。

作用、新经济政策的实施使1921年春天的危机迅速消失,生产稳步恢复。它满

足了劳动者的经济要求,受到广大农民工人的欢迎。巩固了工农联盟,使苏维埃

政权日益巩固。它探索了在小农国家里建设社会主义的途径和方法,推动了生产

力的发展,为在苏联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

过渡,创造了条件。它的一些原则和经验,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提供了宝贵的历

史经验,是马克思产义理论的重大发展。

新经济政策的结束

1924年列宁死后,布哈林成为了新经济政策最重要的支持者。但1928年该政

策被斯大林废除,取而代之的是第一个五年计划,斯大林想要迅速地积累资本进

行国家工业化并达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水平。他全面引进了中央集权的计划经

济体制,以农村集体化全面代替了新经济政策。

新经济政策通常被认为是一过渡性政策,并且不为布尔什维克政党中的激进分子

所热衷。他们视之为与资本主义的妥协甚至是对共产主义信条的一种背叛,并且

对经济起着长期的负面效应,使一些以倒卖粮食的中间商人为代表阶级敌人获

利。[1]他们想用一种完全计划的经济模式来代替。列宁曾经就新经济政策说过

:“我们退一步的目的是,为了前进两步。”这也印证了斯大林的五年计划是对列

宁遗愿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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