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图设计文件审查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图设计文件审查


2024年2月11日发(作者:)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四川省建设厅

• 【公布日期】2008.08.25

• 【字 号】川建勘设发[2008]350号

• 【施行日期】2008.08.2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勘察设计

正文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川建勘设发[2008]350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以下简称“建设部令134号”)和《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4]203号)以及《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建勘设函[2004]353号)的规定,2006年我厅核发的审查机构认定书有效期即将到期。为做好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原则

此次认定的范围限2006年在我厅取得审查机构认定书的审查企业,此次认定只在原级别、原承接业务范围内进行。

二、认定条件

审查机构按类别分为一类和二类;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及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机构四类。其中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仅限房屋建筑一类。

本次认定的基本条件应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金100万元。

2、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3、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15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大型以上建筑工程或者大型市政公用工程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应当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4、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专职审查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1人可在60―65岁;建筑专业专职审查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1人可在60―65岁;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职人员不少于1人。

5、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主导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专职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1人可在60―65岁;其他必须配套的非主导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职人员不少于1人。

6、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专职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1人可在60―65岁。

7、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主持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或者100米以上建筑工程结构专业设计的审查人员不少于3

人,其中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非注册人员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其中1人可在60―65岁。

8、除有明确规定外,其他审查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二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金50万元。

2、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3、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10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建筑工程或者中型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者乙级以上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应当有工程师以上职称。

4、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2人。结构专业专职审查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1人可在60―65岁;建筑专业专职审查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1人可在60―65岁;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专职人员不少于1人。

5、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主导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专职不少于3人,其中1人可在60―65岁;其他必须配套的非主导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职人员不少于1人。

6、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可在60―65岁。

7、除有明确规定外,审查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关于专职审查人员:

专职从事审查的注册人员,其注册资格必须注册在审查机构,同时须停止原勘察设计单位的注册执业。

兼职从事审查的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原单位)同意,并与审查机构签订至少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

市政基础设施审查机构的认定:

其范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在“给水、排水、城镇燃气、热力、道路、桥梁、城市隧道、公共交通、载人索道、轨道交通、风景园林、环境卫生”十二项等工程类型中选择性申报;“建设部令134号”其“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的“所需专业”是指企业所申请的工程设计类型,按现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所对应的主导专业。“必须配套的专业”是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所要求的非主导专业,同时应满足勘察专业的要求。“所需专业”与“必须配套的专业”有相同专业要求的,该专业审查人员可重复认定,

审查人员只能在一个审查机构从事审查工作。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的单位,应对提交认定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填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申报表》(格式附后);A4纸张;一式四份;

(二)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主要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

4、法定代表人简历及任命文件;

5、技术负责人简历、任命文件及个人业绩;

6、专职审查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执业印章鲜章;社保关系证明材料及个人业绩;

7、兼职审查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执业印章

鲜章;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原单位同意其兼职的函、与审查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

8、办公场所证明的复印件;

9、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关规章制度;

10、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张,应有封面和目录,并编页码),一式两份。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申报数据库光盘两张(申报软件可在省建设厅和四川省勘察设计协会网站上免费下载)。

四、相关事项

1、申报程序:审查机构按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经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在省工商局注册的企业直接上报省建设厅。

2、申报时间:从2008年9月1日开始至2008年12月31日截止,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3、审查程序:省建设厅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向社会进行公示(在四川省建设厅和省勘察设计协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省建设厅发文并在四川省建设厅和省勘察设计协会网站上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申报表》(略)

2、《施工图审查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略)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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