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8日发(作者:免费wifi万能钥匙下载安装)
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扎实稳妥推进
3-11
岁人群新冠疫
苗接种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在前期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接种范围,将疫苗接种
人群由
12
岁以上调整至
3
岁以上,提升全人群疫苗接种覆盖面。按照《传
染病防治法》和新冠“乙类甲管”相关要求,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
积极引导我县
3-11
岁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力争
12
月底前完成全程
接种。
二、时间安排
11
月
30
日前,完成第一剂接种;
12
月
25
日前完成第二剂接种。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开发区)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统筹做好
3-11
岁人群新冠
疫苗和常规疫苗接种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组织接种单位和医疗机构针对性做好疫苗接种和医疗救
治保障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做好学生沟通告知、宣传教育、督促接种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工作流程
县教育局负责于
11
月
5
日前,将《新冠疫苗知情同意书》发放至学
生家长/监护人,并分学校、分班级填写《学生新冠疫苗接种情况登记表》
前四列、《学生新冠疫苗接种意愿统计表》,于
11
月
10
日前报县疫防办。
县卫健委根据《学生新冠疫苗接种意愿统计表》制定接种计划,将《学
生新冠疫苗接种情况登记表》按照计划分发至各接种点,并将接种计划反馈
至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根据接种计划安排,通知各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在家长/监护
人陪同下携带《新冠疫苗知情同意书》《儿童预防接种证》(无《儿童预防
接种证》的携带《户本》)前往指定的新冠疫苗接种点接种。
各新冠疫苗接种点根据接种计划做好接种组织安排和接种信息登记,
并将接种时间填写入《学生新冠疫苗接种情况登记表》。
(二)规范接种实施
各地要把接种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
求,规范接种实施。接种前应由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并充分告知监护
人及受种者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做好健康状况
询问、接种禁忌核查等工作。接种人员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
规范接种,确保安全。受种者完成接种后,应在接种现场留观
30
分钟。如
受种者在相近时间内还需接种其他疫苗,应确保与新冠疫苗接种间隔
14
天
以上,同时要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三)做好救治保障
各地要针对未成年人医疗救治特点,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疫苗接种医
疗救治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合理配置医疗救治力量,加强人员培训。
接种单位要按照有儿科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儿童适用急救设备药品、
有
120
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原
则,做好医疗救治保障,确保受种者安全。要加强心因性反应和疑似预防
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处置工作,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风险。
(四)强化宣传引导
要围绕疫苗安全性、有效性加强正面宣传,提升家长对新冠疫苗的认
识和接受程度,要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的良好氛
围。要针对儿童聚集性强、认知能力弱的特点,做好耐心细致的科普宣传
和接种前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心因性反应的发生。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
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对于
不实信息和谣言流言,迅速辟谣、澄清谬误。
(五)加强监督评估
县疫防办将对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禁弄虚作假和“简
单化”“一刀切”做法。
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
3-11
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确保疫苗接种积极、安全、
稳妥推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区
分轻重缓急,扎实稳妥推进疫苗接种。
(二)落实四方责任,做好接种宣传动员、预约登记、秩序维护等组
织工作,保障接种工作有序开展。
(三)接种过程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为
3-11
岁
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实施免责接种。
(四)在充分开展健康信息、接种禁忌询问的基础上,做好医疗救治
保障和接种后留观,确保接种安全。
二、目标任务
2021
年
11
月前完成
XXX
市
3-11
岁人群新冠疫苗第一剂接种(接种
禁忌症除外)。
11
月底前完成第二剂接种任务。
三、接种要求
3-11
岁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应由监护人陪同,持监护人签字的知
情同意书、身份证或户本,前往指定接种门诊
或就近接种门诊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四、接种疫苗
目前获准在未成年人中使用的疫苗有两种,为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
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新
冠灭活疫苗
(Vero
细胞),接种前务必做好核对,防止出现接种差错。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动员。
各有关部门要统筹部署
3-11
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根据实际情
况确定接种组织形式。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各学校采用家长会、致家长的一
封信等形式,做好在校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告知、摸底统计、宣传教育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落实咨询登记、疫苗接种、医疗保障等工作。社区居民
(村民)委员会负责做好
3-11
岁非在校人群的摸底统计和动员工作,引导
适龄人群主动接种、积极接种。
(二)规范接种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合理安排接种时间和接种场地,防上人员过多、拥挤,
提前做好科普宣教,降低未成年人心理应激程度。设置
3-11
岁人群接种专
用绿色通道
,
认真做好信息录入
(
尤其是单位学校名称)。接种时严格遵守
“三查七对一验证”和接种后留观要求,规范接种组织实施。接种完
成后,做好接种相关信息的登记和报告,及时出具接种证明;如有预防接
种证,可将接种信息记录在接种证上,同时做好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内信息
的合并管理。
(三)加强医疗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接种期间可能会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其
他意外事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
3-11
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
工作方秦和应急预案,合理配置医疗救治力量。按照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
120
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
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原则,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同时
做好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防范和处理,一旦发生心因性反应,要及时将发
病人员带高留观场所、做好人员疏散,采取隔高、对症、暗示疗法,正面
疏导、稳定情绪,防止恐慌心理蔓延。
(四)做好风险预警。
各疫苗接种门诊应针对未成年人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和
处置特点,增加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人员力量,提高监测数据
质量和监测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并报告潜在风险或异常信号,并按照《全国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向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疑似疫苗相关死亡病例、同品种同一批号疫
苗发生
2
例及以上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
反应、疑似疫苗质量问题等情形时,各相关部门应当依据《疫苗管理法》采
取相关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事件对受种者的健康危害,确保接种安全。
(五)落实证明查验。
为尽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充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
应做好接种证明查验工作,并督促符合接种条件未及时接种学生尽快完成
疫苗接种。全市指定市人民医院、
XXX
医院、市
XX
医院、
XXX
医院等
X
家
医疗机构,为接种禁忌症诊断和证明出具机构。
六、
3-11
岁人群接种注意事项
鉴于
3-11
岁年龄段属于未成年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性,
该年龄段人群接种新冠疫苗需要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并由家长或监护人代
签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接种前,家长或监护人应了解新冠疫苗接种的知识、流程及孩子健康
状况,携带好儿意身份证(或户簿)、预防接种证等。在接种现场时,家长
或监护人要将孩子的健康状况、心理紧张情况、接种疫苗的禁忌及疾病史
等如实告知接种医生。
接种过程家长(监护人)要全程陪护,并注意保持
1
米线的距高,全
程佩戴章。接种后在现场留观
30
分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联系现场工作
人员。
接种当天保持接种局部皮肤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新冠疫苗
接种后可以正常地生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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