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推进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意见

中央关于推进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意见


2024年5月10日发(作者:win7系统下载深度技术)

中央关于推进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意

见(全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

度的意见》

新华网北京7月15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

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

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

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

度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

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

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

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按照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

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

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

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

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部署,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要求,

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

实。

(二)“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则。国有企业应当

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完

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国有

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等决策机

构要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

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坚持务实高效,保证

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

民主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

策合法合规。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三)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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