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1日发(作者:转换视频格式)
国家明令禁止的71种食品添加剂详细说明介绍
1. 苏丹红
苏丹红并非食品添加剂,而是一种化学染色剂。它的化学成分中含有一种叫萘的化合
物,该物质具有偶氮结构,由于这种化学结构的性质决定了它具有致癌性,对人体的肝肾
器官具有明显的毒性作用。它属于化工染色剂,主要用于石油、机油和其他的一些工业溶
剂中,目的是使其增色,也用于鞋、地板等的增光。苏丹红包括苏丹红1号、苏丹红2号、
苏丹红3号、苏丹红4号等几种,它们一般不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可以称取食品经乙
腈提取后,过滤,滤液用反相高效液相色谱仪进行色谱分析,以波长可变的紫外—可见检
测器进行定性与定量检测。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苏丹红,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辣
椒粉等辣椒产品(食品)及其它需着色食品中染色、着色、增色、保色或喂养鸭禽炮制红
心蛋等。鉴别苏丹红,可以看它是否溶于水,易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如氯仿等。
2. 吊白块(禁用)
工业化学名称:次硫酸氢钠甲醛或甲醛合次硫酸氢钠,俗称“吊白块”,又称“雕白
块”,主要成份为:次硫酸钠甲醛,白色块状或结晶性粉粒,是一种工业用漂白剂。有强还
原性,在工业上用作漂白剂。吊白块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分解产生甲醛,能使蛋白质凝固,
使蛋白质失去活性。食用掺有吊白块的食品会损坏人体的皮肤黏膜、肾脏、肝脏及中枢神
经系统,严重的会导致癌症和畸形病变。食用吊白块后会引起人体过敏、刺激肠道、食物
中毒等疾患,严重者影响视力并可能致癌,甚至有生命危险。由于吊白块对食品的漂白、
防腐效果明显,价格低廉,因此被不法商家在食品加工中长期使用。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
中添加吊白块,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米面制品中面条、米粉、面食、米粉、粉丝、粉条、
豆腐皮、腐竹、红糖、冰糖、荷粉、面粉、竹笋、银耳、牛百叶、血豆腐、海产品等食品
中增白、增色、保鲜、增加口感、防腐,使食品外观颜色亮丽,延长食品保质时间和增加
韧性,使食品久煮不糊,吃起来爽口。
3. 工业用甲醛(禁用)
俗称:福尔马林,是一种工业漂白剂。甲醛为无色气体,易溶于水、具有强烈的刺激
性气味,通常35%至40%的甲醛溶液称之为“福尔马林”,具有防腐作用,用来浸泡病理
切片及人体和动物标本。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甲醛,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
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水产品、水发海产品、及粉丝、腐竹、面条、啤酒、卤泡、腌泡
食品、血制品等食品中强杀菌、防腐、增白、泡白漂白、凝固、定型、改善外观和质地。
4. 硼砂(禁用)
工业化学名称:硼醋钠,毒性较高,是一种毒化工原料。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
和使用硼砂,不法商贩将其用于面条、饺子皮、粽子、糕点、凉粉、凉皮、肉丸等肉制品、
腐竹等食品中增筋、强筋、增弹、酥松、鲜嫩、改善口感。
5. 连二亚硫酸钠(禁用)
是一种工业强漂白剂,主要用于印染的还原剂和丝、毛织品及纸浆的漂白,其中含有
的
重金属有可能长期残留在人体内难以排除并致癌。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
连二亚硫酸钠。不法商贩将其使用于浸泡食用菌、海带等食品,使食品在本色的基础上达
到鲜嫩光亮、晶莹欲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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