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计算机管理规定

涉密计算机管理规定


2024年5月3日发(作者:)

XXX公司

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密计算机的保

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

密法、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军工涉

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涉密计算机的管理工

作;本制度所称涉密计算机是指公司各部门按照本制度明确的

程序,经过申报、登记、审批,并在公司保密办公室以下简称“保

密办”备案的计算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人员;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的确定及变更

第四条公司涉密计算机实行申报登记审批制度;

凡用于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

必须进行申报登记审批;凡未进行申报登记审批的计算机均属

非涉密计算机,严禁用于存储和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必须与涉

密机实行物理隔离,不得连接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和涉密设备;

第五条申报登记审批的涉密计算机,由计算机的责任人填

写XXX公司涉密计算机密级界定审批表附件l,经所在部门审核,

经保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的密级由其处理和存储信息的最高密

级确定,未经保密委员会批准不得变更;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要标明密级,应在计算机主机显着位置

上粘贴密级标识,标明责任人、密级、保密编号、部门等,密级

标识须不易脱漏,不易损毁,标识标签由保密办统一制作和管

理;公司保密办负责对涉密计算机登记、编号和粘贴密级标识;

第八条低密级计算机变更为高密级计算机时,由计算机的

责任人填写XXX公司涉密计算机变更审批表附件2,经公司保密

办审定合格后重新进行编号,纳入高密级计算机进行管理;

高密级计算机一般不得变更为低密级计算机,如确需变更

时,报公司保密办审定同意后,更换新硬盘,原硬盘卸下交公司

保密办统一处理;涉密计算机未进行非密化处理更换硬盘前,

不得转为非密普通计算机使用;

涉密计算机变更相关信息时含更换使用人、变更位置等,

使用人须填写XXX公司涉密计算机变更审批表附件2,经审批通

过后,由保密办办理变更手续;涉密计算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

下,不得私自更换房间或将终端挪作它用;

第三章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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