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日发(作者:)
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
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
理,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单位(以下统称各
单位)的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涉密计算机是指用于采集、处理、存储
和传输涉密信息(包括国家秘密、集团公司商业秘密,下同)的
办公计算机,包括台式计算机、网络终端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
等,分为国密计算机和商密计算机两类。
涉密计算机根据可存储、处理、传输信息的最高密级,公司
的国密计算机确定为秘密级计算机,商密计算机确定为核心商密
级计算机、普通商密级计算机。
本办法所称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是指用于存储、处理、传递涉
密信息的办公用U盘、移动硬盘、闪存盘、光盘、软盘、带有存
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含摄录相机、录音笔、播放器等)磁带及存
储卡等移动存储介质,分为国密移动存储介质和商密移动存储介
质两类。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根据可存储、传输信息的最高密级,公司
的国密移动存储介质确定为秘密级移动存储介质,商密移动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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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质确定为核心商密级移动存储介质、普通商密级移动存储介质。
公司所属单位的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最高密级可确定为
普通商密级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
第四条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坚持“依法管
理、全面管理、分类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
负责”。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公司涉密计算机及移动
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工作,其下设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办)
负责公司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归口管理,具体承担国密
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和核心商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配用
审批,普通商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政策指导、配用备案、
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 公司信息管理部负责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
运维计划的审批,承担建设、运维中的保密管理责任。
第七条 各单位保密部门负责本单位普通商密计算机及移
动存储介质采购、使用和运维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和配用审批;信
息技术支持部门负责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安装、部署、
维修、报废和技术支持等运维工作。
第三章 购置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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