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4日发(作者:)
教学为主型副教授申报条件
三、教育教学条件
1.教学基本条件
申报或破格申报教学为主型教授或副教授应具备下列教学基本条件:
⑴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及以上。其中,平均每学年全日制本专科
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10学时;
⑵授课门数及教学环节:系统承担2门以上全日制本专科生课程的教学。指导过青年教师;或参
加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指导3届以上;或指导全日制本专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和担任全日制本科生
导师工作3届以上(不具备实施教学环节条件的经学校确认除外)。
⑶教研活动: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且承担课程建设或教研教改等方面的工作。
⑷教学效果: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教学效果达到学校相应要求,且连续3年以学生为主的评教达
到良好以上;或累计3次达到优秀。
2.教学业绩条件
⑶申报教学为主型副教授应具备以下教学业绩条件之一:
①主持1项省部级教研教改项目;或参与2项省部级以上教研教改项目(排前3名);或参与1
项国家级教研教改项目(排前7名)。
②参与1项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前2名);或参与2项省部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
前5名);或参与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前5名)。
③公开发表3篇教研教改论文(其中在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或公开发表1篇教研教改论文,
且主编1部本专业教材。
④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前7名、二等奖排前5名、三等奖排
前3名)。
⑤获省部级各类教学竞赛奖(三等奖以上);或校级各类教学竞赛奖一等级;或作为第一指导教
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且获得奖项(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部级一等奖)。
⑷破格申报教学为主型副教授应至少同时具备上述正常申报教学为主型副教授五款教学业绩条
件中的三款条件;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前7名)或二等奖(排前3名)或三等奖(第
1名)。
四、科学研究与成果应用条件
2.申报教学为主型副教授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科研基本条件: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科研论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科研论文,且
出版3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专著、编著或译著)。
教学科研型副教授申报条件
三、教育教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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