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会就是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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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4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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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就是法治社会 

★游劝荣(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根据和谐社会的四个原则界定以及 

和谐社会的六个基本特征,构建和谐社 

会必须正确处理四个方面的关系。 

其一,正确处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 

本要求。无论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弘扬。鼓 

励劳动创造环境的形成。还是安定有序 

的秩序的建立,都有赖于政府以公共财 

政为基础,以军队、警察、法庭等国家强 

要政府公共权力这只“看得见的手”依法 

介入市场。干预市场走向,引导市场朝有 

序方向发展时,如果政府的公共权力“缺 

位”,则只能出现听任市场秩序走向无序 

的结果。 

和精神文明的关系。过去我们讲发展,更 

制力作后盾。通过运用国家政权组织的 

多讲的是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对政治 

发展涉及不多,政治文明建设没有得到 

应有的重视,也始终没有提上发展的大 

盘子里,因而形成经济发展“单兵独进”, 

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其 

结果不仅政治体制改革不够迅速,经济 

体制改革也受影响。正确处理物质文明 

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与政治文明建设的 

关系,特别要强调把政治文明提到与物 

质文明、精神文明同等重要的位置,与物 

质文明、精神文明一齐发展,做到“三个 

文明”一齐抓,既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还是法治的 

首要任务。 

其二,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根 

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可持续发展 

的理念,人们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活 

动过程中,要珍惜、节约自然资源,充分 

发挥自然资源的效用,在开发和利用过 

程中保护自然资源。在人们开发、利用和 

保护自然资源活动过程中,表面上看是 

人与自然界打交道,好像形成的是人与 

自然的关系,其实这种人与自然的关系 

从根本上说是人与人的关系,是人与人 

之间围绕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在很 

大的程度上,都是由法律规范来调整的, 

基本上都形成一种法律关系。 

其三。正确处理好政府的公共权力 

和个人权利的关系。准确定位公共权力 

和个人权利之间的界限,正确运用公共 

权力。保障个人权利的实现,是法治的基 

公共权力去实现,因此,构建和谐社会离 

其四,正确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 

不开政府的公共权力及其运作。但公共 

系。在社会生活中,人人都享有权利,同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伤人亦可自 时也承担义务,每一个人享有权利,是他 

伤。公共权力运作得当,有利于安定有序 

(或她)承担义务的先决条件,同样的一 

的秩序的建立,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个人承担义务,也是他(或她)享有权利 

但是,如果公共权力运作不当,则有可能 的先决条件,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 

出现相反的结果,比如权力寻租致使公 无义务的权利。每个人享有其应有的权 

共权力行使的价值取向发生偏离;使社 

利,是社会和谐的表现,每个人承担其应 

会成员中一部分寻租者得到公共权力的 

尽的义务,则是和谐社会建立的必要条 

“报偿”,而另一部分社会成员则成为寻 件。正确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 

租的牺牲品,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要调整好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导致社会公平正义的流失。又如公共权 

每个人尽了其应尽义务的同时享有了他 

力过多地介入社会生活,特别是干预老 

(或她)应有的权利,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百姓在法律范围内的创造性活动。就有 就出现了;每一个人在与他人进行交易 

可能扼杀人民群众的创造热情,无法形 

过程中,恪守了自己的承诺,谨慎地履行 

成宽松的思想文化环境和条件,“充满活 了自己的义务,就是诚信,而每一个人恪 

力”的社会就只能是一种理想而永远无 

守承诺、履行义务的行为,交换的是他人 

法成为现实。再如,当市场机制失灵,需 恪守承诺和履行义务,权利也就在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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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得到了实现。在人与人之间的相 

互关系中,一方履行自己的义务必然给 

相对方带来权利和利益,反过来也一样, 

相对方履行义务也必然给自己带来权利 

和利益,双方都恪守自己的承诺、履行自 

己的义务,双方都能从这种诚实信用的 

交换行为中受益,互助互爱就会成为现 

实,社会为诚信所付出的成本也将降低。 

在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无论是 

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还是 

公共权力与个人权利的关系,在其实际 

运行过程中,因各种各样的法律调整, 

都必然表现为法律关系。形成法律上的 

权利义务关系,形成符合法律规范要求 

的法律秩序,而运用法律调整社会关系 

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形成符合 

法律规范要求的法律秩序。本身就是法 

治的基本活动和主要过程之一。至于正 

确处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 

“三个文明”建设的相互关系。强调的 

正是“政治文明建设”本身,而政治文 

明建设的核心,就是法治。从这个意义 

上说,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无论从价值 

取向还是其主要特征及实现途径看,都 

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和紧密的关联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际上就 

是要建设一个法治社会。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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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与政治文明 

★田恒国(博士,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副教授)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政治是各 要求我们在实践上要致力于建设相应 

阶级之间的斗争。按照西方政治学的观 的利益表达、利益整合和利益协调机 

点,政治是对价值的权威性分配。无论 制。政治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是阶级之间的斗争,还是价值的权威性 的着力点就在这个地方。 

分配,都涉及到一个核心的问题。那就 首先。要有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 

是对“利益”的分配或者重新分配。而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 

明指的是人类社会的开化、进步和有序 社会利益结构的多元化是一个不可逆 

状态。当利益的分配、再分配走向了开 转的发展趋势。不同阶级、不同阶层、 

入了政治文明的殿堂。 不同的利益诉求。这些不同的利益诉 

和谐社会的核心要义,就是要实现 求,必须通过畅达的管道,传达到决 

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利益平 策者。如果这些利益诉求不能及时传 

衡。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所建立起来的 达到决策者,就会导致两个方面的消 

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目的在于消灭阶级 极影响。一是利益诉求者有一种被社 

和阶级剥削,因而从根本上为和谐社会 会忽视的感觉,导致对社会的消极抵 

的实现,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从政 触情绪。例如《陈望》新闻周刊记者 

治文明的角度看,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 在对粤、沪、苏、浙等发达地区进行 

建设,就应该致力于为人与人之间、人 社会矛盾调查时发现,一些地区的社 

与自然之间的利益平衡提供坚实的政 会矛盾事件中出现了“无直接利益冲 

治保障。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在为社 突”的倾向,不少参与群体事件的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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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又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因此,在 因曾经遭受过不公平对待,长期积累 

构觉建推社进政会治主文义明和建谐设社。会 的过程中,要自 了没不有满及时情地绪,让各借种机利宣益泄。诉求可表见,达出如来,果  i

要实现利益平衡,就必须按照十六 日积月累,到了临界点,就可能爆发 

届六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形成科学有 出来。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致命因素; 

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 二是决策者得不到真实的利益诉求信 

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这也就是 息。导致不当决策,从而损害大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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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人民政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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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利益,为社会和谐埋下隐患。 

在我国现阶段。 益诉求表达的制 

度框架,应该说还是具备的。现在的问 

题是,这些制度框架还不能够真正成为 

利益表达的顺畅机制。因此,我们的政 

治文明建设,应该致力于实现这些制度 

框架的过程化、程序化、规范化。这里有 

这样几个制度框架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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