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科研业绩考核指标及评定标准(修订)》的通知

关于印发《科研业绩考核指标及评定标准(修订)》的通知


2024年3月19日发(作者:)

关于印发《科研业绩考核指标及评定标准(修订)》的

通 知

各教研部门:

根据学校新修订的《科研成果和资政成效奖励办法》、《科

研项目管理办法》等(见渝委校[2013]10号文件)有关内容

的调整情况,特对《科研业绩考核指标及评定标准》进行必要

修订。本《标准》经学校第四届学术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1

月21日审议,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现印发执行。2013年

度的科研业绩考核即按本《标准》计算分值。

附件:《科研业绩考核指标及评定标准》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科研处

2013年11月28日

1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科研业绩考核指标及评定标准

(2013年11月修订)

类别

课题

(注释

1)

专著

译著

教材

(注释

2)

论文

注释3)

国家级重大/重点/一般

150/100/8

0

个人

专著

国家级

50

50/35/2

5

35/20/15

主编

专著

省级

30 35

省部级重大/重点/一般 校级重大/重点/一般

主 主 参 主 主 参

持 研 与 持 研 与

70/50/328/20/125/20/112/10/

16/12/8 8/6/4

0 2 5 8

副主编 主编 副主编 参写专著

专著 教材 教材 教材

国家级 省级 国家级 省级

25 20 25 12

国家级 省级 每章

(1万字以上)

20 10 7

报纸理论文章

1500字以上

(篇)

(注释4)

省级 国家级

40

权威学术期刊

论文

一级学术刊物论文 CSSCI/核心期刊论文

其它省级公开

学术期刊论文

(需认定)

资政报告

(注释5)

4000字以上4000字以上 4000字以上 4000字以上

全国 省

(篇) (篇) (篇) (篇)

80(万字以上加50(万字以上加7(万字以上加

15/12(万字以上加6) 12-30 7

35) 25) 3.5)

被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被重庆市委、市政府、市经学校安排,参与市级部门

被市级部门采纳

各部委采纳 人大、市政协正职领导人/组织的义务性研究、决策、

(有证明材料,

(有证明材料, 副职领导人和集体名义采咨询服务的成果被采纳

需认定)

需认定) 纳(有证明材料,需认定) (有证明材料,需认定)

2

主持

80/60

主研

30/2

0

参与

15/10

主持

主研 参与

10/8

主持

20

主研

8

参与

6

参与

5

市级部门召开的

理论研讨会;认可

的全国性学会类

学术会议

7

省部级三等奖

主持

20

主研

12

50/40 15/12

学术会议

论文入选

类别

(注释

6)

分值

科研成果

获奖

(注释

7)

以中央名义召开的理论研讨会

国家部委、中央党校、国家

行政学院等召开的全国性

学术会议;认可的国际学术

会议

以重庆市委、市政府等

四大班子名义召开的

理论研讨会

12

省部级二等奖;

重庆市五个一工程奖

主持

40

主研

15

60(在研讨会上发言,加10)

国家级奖励

24

省部级一等奖;

全国五个一工程奖

主持

80

主研

30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主主主 主主 主

持 研 持 研 持 研

分值

12

60 100 40 80 30

0

注释1:课题计分,以课题结项报告文本和结项证书为准;青年课题视为同类一般课题;软科学类课题与社科类课题同等计分;国

家社科西部课题视同国家一般课题;子课题降低一个级别计分;重庆市发展研究中心等招标的市级课题视为省部级课题;教育部人文

社科重点基地和市级部门课题以校级课题对待;经校领导批示,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决策服务的资政课题视为校级课题;

各类全国性学会课题(资助标准3000元)视为校级课题。

注释2:国家级出版社指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三联书店、中华书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多主编,只认第一主编,其余为

副主编;论文集的主编和副主编计分与教材相同;未明确主编与副主编者,其最后审稿、定稿人视为主编,修改、统稿人视为副主编;

科普著作视为教材;参写专著、教材一章不足1万字者计4分,超过2万字者加3分,超过3万字者加5分。

3

注释3:权威学术期刊、一级学术期刊和核心期刊的认定,以校院科研处提供的最新文本为准。多人合作论文(含期刊、报纸论文

和入选学术会议论文)的第一作者计该篇论文总分的1/2,其余由主要参与者平均计分。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和《高等

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的文章,在原发表刊物计分的基础上,加12分,且视为核心期刊文章;被《新华文摘》“论点摘编”的

文章,在原发表刊物计分的基础上,加15分,且视为核心期刊文章;被《新华文摘》编目的,在原发表刊物计分基础上加2分;同时

被《新华文摘》“论点摘编”和《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的文章,在原发表刊物计分的基础上,加20分;被《重庆社

科年鉴》全文转载的,加5分。核心期刊的增刊视为一般公开刊物;一般公开刊物增刊的文章按0.5篇计分。在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字数

不足4000字,计0.5篇。

注释4:报纸理论文章计分为:《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计30分;《学习时报》计12分;《工人日报》、《农民日报》、

《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全国性报纸计7分。不足1500字者计0.5篇,超过3000字者按1.5篇计分。《重庆党校报》计2分。

注释5:资政报告的采用不以是否公开发表为准,以其组织性和结果为准。认定条件:有相应级别领导人的明确批示、批转执行的

原件或复印件;在相应级别的内参中正式发表(有原件或复印件);在相应级别制定的文件或政策中被采用,有能够确切证明文本等。

属于资政范畴、以学校集体名义发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经济日报》上的理论文章,同时以被重庆市四大班子集体名义

采纳的标准计分;发表在《重庆日报》和《学习时报》上的理论文章,同时以被市级部门采纳的标准计分。由学校安排完成的各类资

政文稿,按资政报告类认定科研工作量。

注释6:学术会议论文入选,以有论文的正式入选通知、论文送交会议或收入会议论文集为准。一篇论文同时入选两个以上会议,

以级别最高的会议计分一次。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的教研部门召开的全国性理论研讨会,视为市级部门召开的理论研讨会。

注释7: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以及中央、国务院各部委颁发的奖项,经科研处认定后,参照相应等次执行;同一成果多次获奖,

以级别最高的相应等次计分一次;获奖成果作者唯一者,计分为“主持”与“主研”的总分。

备注:各类科研成果的具体认定问题,均按科研处于2011年11月14日印发的《关于科研成果登记认定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中相关规定办理。

附录:校定“权威学术期刊”和“一级学术期刊”目录

权威学术期刊(4种)

1.中国社会科学 2.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3.求是 4.新华文摘

一级学术期刊(30种)

1.哲学研究 2.经济研究 3.政治学研究 4.马克思主义研究 5.中国行政管理 6.法学研究 7.社会学研究 8.人口

研究 管理世界 10.中国农村经济 11.科学社会主义 12.党建研究 13.中共党史研究 14.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15.国家

4

行政学院学报 16.新闻与传播研究 17.中国图书馆学报 18.哲学动态 19.自然辩证法研究 20.经济学动态 21.世界经

济 22.中国工业经济 23.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4.世界经济与政治 25.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6.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27.中

国法学 28.中外法学 29.近代史研究 30.党的文献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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