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1日发(作者:)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建设四川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 【公布日期】2021.07.23
• 【文 号】国知发运函字〔2021〕109号
• 【施行日期】2021.07.23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正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建设四川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批复
国知发运函字〔2021〕109号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关于申请建设中国(四川)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请示》(川知促〔202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大举措。建设四川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推动成渝地区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科技创新中心的具体举措。我局支持在四川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下简称四川运营中心),发挥好辐射区域、构建生态的重要作用。希望四川运营中心紧密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发挥四川科教大省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深化改革,整合公共机构和产业集聚区域力量,为创新主体、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推动成渝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请你中心根据运营中心的性质与定位做好功能设计,加强对运营中心建设与运
行的政策引导、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推动将运营中心建设发展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争取加大支持,建立健全运营中心运行管理机制,确保运营中心规范高效运行,及时梳理总结建设经验和运行模式,并报送相关情况。我局将在政策协调、人才培养和专家资源等方面予以支持,对运营中心建设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绩效评价,适时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与模式。
特此批复。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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