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人防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方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人防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方


2024年2月7日发(作者:)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人防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19.12.04

• 【字 号】豫人防明电 〔2019〕39号

• 【施行日期】2019.12.04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社会工作

正文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人防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防办,济源示范区人防办,各省直管县(市)人防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防办,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人防办,河南机场集团国动办,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全省人防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

全省人防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方案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事故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多发季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5号)和《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方案的通知》(豫防安〔2019〕15号)精神,切实做好全省人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紧盯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省“两会”等重点时段,紧盯火灾高危单位、薄弱区域和突出风险,进一步落实各级人防部门党组织消防主体责任,逐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强化火灾防范措施,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减少一般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省人防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势头。

二、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2月9日前)。各单位分别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深入组织开展人防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及时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在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各单位对百日安全行动工作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巩固深化“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和“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成效,完善人员密集的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重点战备人防工程等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消防安

全隐患,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结合重点时段及火灾规律特点联合消防部门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切实查改一批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强力推进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公XXX各地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确保按期整改销案。

(二)加强重点部位针对性排查治理。对人防工程内部的消防值班室、发电机房、配电室、油料和战备物资存储室及办公区各类实验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重点部位开展检查巡查,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加强燃气安全防范。配合消防部门扎实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对人流量较大的平战结合人防工程中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走访,突出电影院、餐饮场所、儿童游玩等重点部位,深化整治突出风险隐患,督促加强防火巡查和值班,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办公区和家属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细化日常监管职责,完善停放充电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隐患。开展在建工程、餐饮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发动所属单位和干部职工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持续推进电气火灾三年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电器安装使用管理等环节治理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

(三)营造消防宣传浓厚氛围。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主题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在网站、微信公众号、人防杂志、E线通、人防微宣室等媒体设立消防专题专栏,常态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提示字幕;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加强消防橱窗建设,利用人防多媒体报警器电子大屏高频次播发消防警示提示和防火宣传片。对单位责任人、消防管理负责人、消防联络员等,定期推送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

(四)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地要明确工作责任,分层级抓好消防培训工作,提高消防管理水平。组织对人防工程、办公和家属区物业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结

合高危行业领域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督促在建人防工程承包方将消防安全纳入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内容,加强消防培训演练。

(五)强化基层消防安全检查巡查。配合消防部门和派出所按照《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间消防监督执法的通知》要求,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物业管理负责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巡查。配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出租屋、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居民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六)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提前对涉及商业促销、庙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的平战结合人防工程进行全面摸排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在省“两会”、全国“两会”期间等重大活动期间,配合联合检查组对要害单位、重点场所,集中开展检查督查,对夜间营业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督促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火灾风险。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研判预警。各单位要定期组织研判冬春季节火灾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二)集中培训发动。要对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群开展集中培训,厘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掌握整治标准和检查方法。

(三)组织单位自查。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列出检查清单,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标牌。

(四)配合执法检查。积极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的执法检查,对发现存在突出风险隐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立行立改。

(五)重点约谈推进。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重点约谈,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六)强化综合落实。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其消除隐患。鼓励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底线思维,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坚持和完善专项行动中形成的有效做法,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领导。省人防办成立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处,承担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作。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利用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与消防和公安等部门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安全执法协作联动,织密安全监管网络。

(四)严格问责。省人防办成立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和调研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措施

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依规依纪问责处理。

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2月10日前报至省人防办工程管理处;12月起,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王蛟,联系电话:,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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