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5日发(作者:2020年性价比最高的笔记本电脑)
【全面解读】财预<2017>50、62、87号文
作者简介:张盛族 大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础设施事业部部长
短短一个月,50号文一波影响还未平息,62、87号文一波又起,上至财政部门下到
金融系统和城投类企业都产生了极大的震动和影响。4月26日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财
预50号文,就加强地方融资平台融资管理及规范PPP等事项作出了相关规定,62号文对
规范土地储备专向债的规定随即出台。时隔一天,最猛烈的87号文发布,就规范政府购
买服务管理,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做出详细要求。那么三个文件到底分别讲点
啥:结合之前出台关于规范地方债务的国发<2010>19号、财预<2012>463
号、新<预算法>、国发<2014>43号、财预<2016>5号、国办
<2016>88号、财办<2016>94号、财预<2016>175号等文件,可以看
出近期发布的三个文件本质上更多的是对近三年来的政策从执行层面的强化和对被异化政
策的一次纠偏。核心在于全面堵住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违规进行融资担保或变相融资担保形
成地方政府或有债务的可能性,确保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地方债形成政府债务。一、先唠唠
50号文此次六部委联合发文意在结合各自权限立体化、全方位的监管地方政府债务,防止
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相互交叉感染。此刻出台是在几轮摸底后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
资问题的一次反思和总结,内容主要针对融资平台和PPP等方式隐性举债的纠偏,而非否
定模式本身,通过规范化使之达到当初设计制度的本意。正如俗语道“经是好经,只是被
某些和尚念歪了”。近年来对政府官员考核指标转变了,不单纯考核GDP;雪花般文件的
下发从政策上也基本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体系,可为什么地方政府违法举债就屡禁不止?抛
开投资拉动经济,实质上来讲还是日益增长的城镇化需求和地方财力不足之间的矛盾。所
有政策都在堵不在疏,地方政府便必然自己去找出口:按住表外,就会冒出表表外;不让
担保,就用回购,因此造成问题与政策相伴相生的发展。(一)规范融资平台针对融资平台,
50号文重申,“地方政府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
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偿债资金来源,不得利用政府性资源干预金融机构正常
经营行为”、“融资平台公司在境内外举债时,应当向债权人主动书面声明不承担政府融
资职能”实际上早在国发<2010>19号文、财预<2012>463号文就已明确“政
府办公楼、学习、医院、公园等公益资产不得注入平台公司”;43号文及新预算法也早已
划清融资平台和地方政府债务界限、弱化平台背后的政府隐性担保。因此对于2015年后
新成立或已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来说并无太大意义。目前,各地城投公司仍是政
府相关实体,也都在完善着法人治理结构,地方政府仍将从以下方面影响城投公司信用质
量:1、作为城投公司股东,地方政府可以合规的增加投资,而不是注入公益性等不便处置
的资产2、地方政府或通过其设立或参股的担保公司提供间接的信用支持3、作为城投公
司服务的客户,地方政府应按与城投公司签订的合同及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二)纠偏
PPP2014年财政部和发改委先后力推PPP的初衷主要是转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融
资方式、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但在实操中一开始就异化成新的融资工具,丢掉了
初心:其一,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功能逐渐减弱,目前参与PPP项目的社会资本以央企和国
企居多,民企相对较少。其二,一些地方政府违规出具担保函、兜底函,对项目进行回购
或承诺固定收益等,显然不符合PPP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理念。增加了地方政府性债务
风险。其三,部分不规范的PPP项目形成了地方政府或有债务,导致地方政府隐性负债增
加。据财政部的统计,截至今年3月末,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入库数前三位的省份
是贵州、山东和新疆。可以看出财力强的地方政府不太急于推广PPP,越是财力吃紧的地
方越热衷于PPP。分析PPP项目对地方政府负债的影响,需要区分项目的不同类型,如果
是使用者付费充足的特许经营类项目,不涉及政府未来的支付义务,不会增加政府债务,
但如果是使用者付费不足或不收费项目,政府将在PPP合同期承担确定的未来支付义务。
50号文有助于社会资本合作方和资金提供方对地方政府在PPP项目中的角色和义务形成
清晰稳定的预期,长期推动PPP项目健康运行。在规范PPP融资操作的同时,政府也相
继出台了鼓励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和债券融资等相关文件,比如发改办财金
<2017>730号文,在资本市场端为社会资本参与PPP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提供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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