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贵欺诈消费者赔偿标准案例

买贵欺诈消费者赔偿标准案例


2024年5月6日发(作者:oppo r815t)

买贵欺诈消费者赔偿标准案例

一、案情经过

某零售商在其实体店与线上商城上销售一种知名品牌的手机,声称享有官方授权,并

且宣称自己的价格是市场上最优惠的。消费者小张在该零售商线上商城上看到该手机售价

为3000元,而在其他电商平台和实体店中的价格普遍在2500元左右。因此小张相信该零

售商的宣传,并在该商城上下单购买了该手机。但是在收到手机后,小张发现手机包装上

并没有品牌官方的授权标识,并怀疑手机的真伪。小张随后向品牌官方进行了咨询,官方

表示该零售商并无官方授权,并且该手机确实是仿制品。小张随即要求退货并索要赔偿,

但该零售商拒绝退货并且只愿意以2600元的价格回购手机。

二、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商标、商号、包装、装

潢同注册商标、商号相同或者近似的,应当认定为伪劣商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以虚假或者引人

误解的方式销售商品,使消费者作出交易决定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可

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三、案件分析

1. 该零售商销售的手机明显存在品牌侵权行为,使用了未经授权的商标、包装,并

声称享有品牌官方授权,构成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2. 小张在未知情况下购买了仿制品手机,是在被误导下作出的交易决定,该零售商

应当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3. 该零售商的回购价格远低于小张购买价格,并不能有效补偿消费者的损失,可以

认定为不合理的退货赔偿方式。

四、赔偿标准

1. 该零售商因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赔偿小张购买手机的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根据购买价格3000元与市场价2500元的差价以及手机的仿制性质,可以判定小张

的损失为至少500元。该零售商应当退还小张购买手机的费用,并额外赔偿500元的经济

损失。

3. 由于该零售商拒绝退货并提出不合理的回购价格,造成了小张的退货权益受到损

害,应当对其不合理的退货方式进行改正,并对小张的退货权益进行合理赔偿。可以要求

该零售商按照市场价格购回手机,并补偿小张因商品质量问题产生的合理费用和鉴定费

用。

五、总结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当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如遇到购买陷阱或者欺诈行为,应当

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违法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消费者的损

失,并对其不合理的退货方式进行改正,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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