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规定

汽车三包规定


2024年4月22日发(作者:华为鸿蒙系统手机)

一、长安牌系列汽车三包规定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落实长安汽车“亲情、诚信、规范、快捷”的服务理念,确保

长安汽车系列产品的社会信誉,维护广大长安汽车用户的利益,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特制订本三包规定。

本规定同时适用于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和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汽车产品。

第一章 总则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简称客户服务部),是长安汽车系列产品三包

服务的主管部门,负责三包政策的制订和解释,特约服务商保修费用的结算,保修旧件的

回收、索赔,质量问题投诉的处理,技术培训,特约服务商建立和撤销的审批及对特约服

务商的考核。全国各地的长安汽车特约服务商是直接承办长安汽车保修服务的单位。

(一)三包的定义

1、包修:自购车之日起(以购车发票时间为准),确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

采取以换件或修复的方式处理,重大问题须报请客户服务部同意以后再处理。换件或修复

时按零件、部件、总成执行不同的质量保修期,长安汽车保修期限最长为二年或行驶五万

公里(任一条件超出,即超过保修期)。

2、包换:购车15天之内,汽车有严重质量问题(如大梁断裂、车体开焊、制动失效、

转向失灵、主减速器及差速器抱死等),经修理仍达不到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的,且车辆

未上牌,用户可以换车。换车时,由用户提出书面申请,经分销中心经理同意,并经客户

服务部鉴定确认。

3、包退:购车7天之内,汽车有严重质量问题(如大梁断裂、车体开焊、制动失效、

转向失灵、主减速器及差速器抱死等),且车辆未上牌,用户可以退车。退车由用户提出书

面申请,经分销中心经理同意,并经客户服务部鉴定确认后,由经销单位办理退车、退款。

4、用户退、换车辆手续由分销中心或经销单位负责办理,并向用户收取折旧费(折旧

费每日按购车车价的0.2%收取)。退换车流程按照长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保修程序及手续

1、为了保证车辆正常运行,确保用户享受服务的权力,以便更好地为用户服务,在购

车后60天或行程2000±5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用户须持长安汽车VIP卡、购车发票

和车辆行驶证,到特约服务站进行免费走合保养,建立用户档案,取得保修资格。在此之

后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必须进行一次例行保养,以继续享受保修资格。

2、车辆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用户须持行驶证和长安汽车VIP卡到特约服务商

处办理保修手续,特约服务商不得以任何名义扣留和保管用户的VIP卡。

(三)维修保养规定

1、免费走合保养

里程和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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