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2024年4月22日发(作者:三星s21为什么比s20便宜)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车辆类型

标 准 号: GB/T 5359.1-1996

替代情况: 替代 GB5359.1-85

发布单位: 国家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南昌飞机制造公司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点 击 数: 1130

更新日期: 2008年10月05日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 3833-77《道路车辆——类型——名词和定义》。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有关类型的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在公路、城市道路与非公路上行驶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2 术语

2.1 轻便摩托车 moped

一种两轮或三轮机动车,最在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如动力为一种热机,其总排

量不得超过50mL。

2.1.1 两轮轻便摩托车 moped with two wheels

装有一个驱动轮和一个从动轮,适应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轻便摩托车。

2.1.2 两轮轻便踏板摩托车 scooter

适应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车架为坐式型的两轮摩托车。

2.1.3 正三轮轻便摩托车 right three-wheeled moped

装有三个车轮,其中一个车轮在纵向中心平面上,另外两个车轮与纵向中心平面对称

分布的轻便摩托车。

2.1.3.1 普通正三轮轻便摩托车 general right three-wheeled moped

用于载运乘员或货物的正三轮轻便摩托车。

2.1.3.2 专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 right three-wheeled moped for specific pur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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