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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集团“亏损”上市的案例分析
作者:刘慧芳
来源:《今日财富》2019年第21期
小米集团成立于2010年,2011年进入手机市场,2018年成功在港交所上市,但其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2017年度的439.89亿元的巨额亏损引发了关注,市场也此争论不一,因此本文针对小米集团亏损上市,结合财务报表分析和企业估值等对小米集团进行了全面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小米集团并非真的发生巨额亏损,而在于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会计处理。
一、案例概述
小米集团(以下简称“小米”)成立于2010年4月,2011年进入手机市场后,小米手机的高性价比和其独特的MIUI系统撬开了手机市场,2013年进军物联网平台,采用“投资加孵化”的模式投资了很多生态链项目,其智能手机和IoT产品销量一直保持着惊人的增长速度,在如此发展背景下小米于2018年7月9日在港交所上市。作为在港股首家采用双层股权结构上市的企业,一度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其2017年报中的利润巨亏438.89亿元也引发了众多热议。
二、案例分析
(一)利润分析
根据小米招股说明书中的财务报告,2017年小米净亏损438.89亿元,较2016盈利的4.92亿元下降了约9027倍,但真的如财务报表上所披露的那样吗?下面我们将结合财务报表进行具体分析:
通过利润表具体项目分析,发现巨额“亏损”背后的主要原因在于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项目。如图2,该项目2016年较2015年有所上升,而2017年该项目达-540.72亿元,下降为2016年的21.43倍,且此项目对收入的贡献为-47.17%,近一半的总收入用于弥补这一项目。
(二)优先股问题分析
对于小米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变动影响,首先,如果把小米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看成是“股”的话,那么,其公允价值变动应当与公司盈亏无关,因为盈亏是站在股东角度来辨析的。但是由于小米所持有的优先股是可以“赎回”,那么“股”的性质就变成了“债”,作为“债”,其公允价值上升便会成为投资人赎回时的公司损失。但是又因为它可以转化为“股”,又不是实际意义上的“债”,那么它就成为了公司的“或有负债”,但实际上公司并没有影响,在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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