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日发(作者:)
附件1
涉密计算机安全使用保密管理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黑龙江省涉及
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
局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简称涉密计算机),是指
用于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我局在内网
中计算机都属于涉密计算机,必须具有能接受省保密工作部
门统一监管的连接互联网违规报警功能,粘贴由省保密工作
部门统一制发的密级标识,并做好登记备案。
二、涉密计算机原则上专机专用,特殊情况需多人使用
的,由科室、单位指定专人管理。
三、涉密计算机使用及保管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
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确保防护设施的安全可靠。
绝密级便携式计算机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机密级以下
的便携式计算机要存放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密码文件柜中。
四、涉密计算机只能在本单位使用,严禁借给外单位、
转借他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计算机外出的,需填
写“涉密计算机外出携带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
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逐件登记涉密计算机内的涉密信
息。返回时,保密工作机构对其携带的涉密计算机进行保密
检查,以确保涉密计算机的安全。
五、涉密计算机的传递按照《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
规定》的要求管理。
六、涉密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连入国际互联网等非涉
密网,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格一机两用操作
程序,未安装物理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严禁连接国际互联
网。
七、涉密计算机日常管理人员是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的
责任人,其日常保密管理职责如下:
1、应设置8位数以上的开机密码,以防止他人盗用和
破译,开机密码应定期更改。
2、 应在涉密计算机的显著位置进行标识,不得让其他
无关人员使用涉密计算机。
八、涉密计算机必须配备安全保密,查杀病毒、木马等
的国产杀毒软件。配备的安全产品需经省保密部门指定的单
位进行检测和安装、维护。
九、涉密计算机使用的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按涉密计
算机的同等级别进行管理,不得与其他非涉密计算机网络及
通讯网络连接;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无线功能的信息设
备。
十、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原则上由信息中心负责。需外
送维修的,维修前,应进行登记,将涉密信息备份后,彻底
清除涉密信息或拆除所有涉密存储介质,到保密工作部门指
定的维修点进行,并有保密人员在场。维修完毕后,进行核
对、技术测试和审查,符合有关标准后才能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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