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2日发(作者:)
信息数据服务费合同
篇一:数据处理服务协议书
数据处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圣涉宝(天津)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确认合同,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并执行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所列的数据处理分析服
务。
1.2 一方未获另一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将本合同所述的权利、义务及/或责任转让予
第三方。
1.3 乙方需将本合同项下的数据处理分析服务项目分包其他方提供时,应在本合同规
定的项目启动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双方签署合同变更书,
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视分包商提供的服务为无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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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义
“数据”由甲方提供给乙方并与甲方客户相关的所
有数据,以下所列均是数据的一部分:
1.存储或者以其它方式固定于有形媒体、电子媒体或其他媒体上并且可提取为可察觉
形式的所有资料、数据文档、图像、图表、影像;此类数据或者已经清晰注明保密,或者
本身属性已是保密类型;
2.在处理上述数据的过程中产生的资料、数据文档、图像、图表、影像。
“保密资料和数据” 包括但不限于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或者在双方业务处理过程中
可获得的双方交易和业务有关的所有信息(书面、口头或电子形式的信息)
三、数据处理分析服务内容、服务期限
3.1 数据处理分析服务内容包括对甲方提供的相关业务数据的记录、整理、计算、作
图、分析等方面的服务。
3.2 专业技术服务期限:本合同持续有效到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前六个月发出书面通
知予以终止。
四、服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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