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采集录入信息中遇到的问题及录入方法

流动人口采集录入信息中遇到的问题及录入方法


2024年4月17日发(作者:)

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中遇到的一些问题

1、年纪在60岁以上的流入单身男性,都是没有带身份证,

如何录入?在新系统中输入18位0的身份证号无法通过验证,

如何处理?

答:新系统正在做进一步调整,允许50周岁以上与15周

岁以下的流入人口,没有身份证的可以通过(身份证码为空)。

2、流出人口计划生育采集卡中的 “户编号”是填什么内容。

答:就是指家庭户编号

3、多数信息采集员都反馈说流出人口的采集比较困难,有

的只通过其他人问到流出人员的姓名,其他的信息都无从采集,

家庭户流出的,信息就更难采集到位了,有的也只能问到大致

的地方,如:上海、北京、广东或厦门。

答:对流出人员不知具体乡镇的,以大致流向自定乡镇或街道,登

记录入到省平台列入管理,外省的不要提交协查,等流入地通过国家

PADIS提交协查过来的正确详细乡镇地址后,再到省平台进行修改更正,

省内的流出人员通过远程查询进行修改更正。

这样做法一是能对流出人员列入管理并到位,二是完成省上要求的

建库率达80%以上。

4、信息采集卡采集到这个月几号,几号开始录入工作?

答:正式版已启用了,采集好的流动人口信息就可以录入新系统中,

我市定于10月1日前完成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统计录入工作。

5、以下两种情况是否要采集:(1)双方现都居住在我市,

其中有一方的户口未迁入本市,其子女的户口已迁入我市;(2)

来我市多年的,房屋也在我市的,但户口还未迁入的。

答:第(1)题——女方虽婚嫁男方,但户口未迁出,并其子女的户

口都在女方户籍地,男方的户口未迁入,但已长期居住在女方,双方有

长住趋势,不作为流动人口,不要采集,

第(2)题——外地在我处购房,并有长期居住趋势,虽户口未迁入

的,不作为流动人口,不要采集。

(流入到现居住地经商务工,并在现居住地购房,有2年以上的长

住趋势,虽户口未迁入,可作为常住人口统计。

流入到现居住地经商务工,并未购房,既使有5年以上的时间,作

为流动人口统计。)

6、家庭户流动是否全部都要登记?能把步骤细化吗?

答:每个人员都要登记。步骤:

(假设育妇、丈夫、小孩、母亲四口人)

首先,对育妇先登记。在录入时[与户主关系] 不能为空。要设[户

主],才能对其他人员进行登记;然后在[家庭户流动]框里打勾;

其次,在左下方点击

[

配偶登记]按钮,系统自动将基本信息和配偶

信息对调,赋‚与户主关系‛为‘夫’,其他信息不变,点击保存后即完

成配偶登记。(如果配偶身份证号为空,配偶登记只能放入[其他成员登

记]中进行录入)

再次,在左下方点击[其他成员登记] 按钮——进入[家庭其他成员

登记]框——点击[增加]逐个输入子女和母亲的信息——[保存]。

如小孩未取名的可以这样填写C+母亲姓名

7、 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卡中的“已婚育妇信息”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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